宗是歷史上中國西藏及其附屬地區的基層行政区,起源於帕木竹巴時期。長官為宗本,每宗置一至二人,相当于內地的县长。
清代,西藏的宗分为三等:
宗本一般由噶廈或三大寺任命。在不受噶廈管轄的地區,由當地活佛管理。
中華民國時期,宗隸屬于基恰,相当于县。西藏的宗在1959年後陸續撤併,改設為縣。目前不丹仍以宗為行政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