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沙战役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宜沙战役
|
|||||||||||
|---|---|---|---|---|---|---|---|---|---|---|---|
| {{{partof}}}的一部分 | |||||||||||
|
|||||||||||
| 參戰方 | |||||||||||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3兵团38、47、49军和14兵团39军及湖北军区独立1、2师 | 国民革命军湘鄂边区绥靖公署宋希濂部第2、15、79、124军及湖北保安旅 | ||||||||||
| 指揮官 | |||||||||||
| 林彪 | 宋希濂 | ||||||||||
| 兵力 | |||||||||||
| 约15万[1] | |||||||||||
| 傷亡 | |||||||||||
| 4000余[1] | 1.5万[1] | ||||||||||
宜沙战役,是国共内战中,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南下作战期间与国军宋希濂部发生的一场战役。
1949年7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一部向远安、当阳地区前进。14日向宜昌守军发起进攻,16日占领。15日进攻沙市。19日宋希濂部撤至湘、鄂西山区,四野停止追击。结果四野缴获各种炮80余门,轻重机枪5200余支,掷弹筒84具,枪榴筒50余具、汽车23辆[1]。
[编辑] 参考来源
- ^ 1.0 1.1 1.2 1.3 《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史》军事历史研究部 编,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ISBN 7-80137-315-4,卷“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役战斗总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