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大总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宣大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是明清時期重要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宣府巡抚、大同巡抚、山西巡抚的軍民政務。
目录 |
[编辑] 沿革
- 明景泰二年(1451年),置總理宣府巡抚、大同巡抚軍務,兼理糧餉[1],之后罢免。
- 成化二十年,恢復設置,增加轄區山西雁門關、偏頭關、甯武關等地。
- 成化二十一年,罷。
- 弘治十一年,恢復設置,轄區同成化二十年。
- 弘治十五年,罷。
- 弘治十八年,恢復設置,轄區同上。
- 正德二年,再罷。
- 正德三年,恢復設置,轄區同弘治十八年,增設延綏巡撫之地。
- 正德四年,因三邊總督恢復,延綏巡撫之地改屬三邊。
- 嘉靖三年,罷。
- 嘉靖六年,恢復設置,增山西保德州等地,隨後罷免。
- 嘉靖四年,恢復設置,轄區同嘉靖六年。
- 嘉靖十二年,增加轄區紫荊關。
- 嘉靖十三年,罷。
- 嘉靖十五年,因邊疆有警恢復建制,去紫荊關。
- 嘉靖十七年,罷。
- 嘉靖二十年,恢復設置。
- 嘉靖二十一年六月,罷,七月恢復設置,此後常設。增加山東巡撫、河南巡撫之地。
- 嘉靖二十三年,因分建河南山東總督,原山東、河南兩地別屬。
-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不再兼轄偏關、保定二鎮,改轄山西[2]定轄區包括宣府巡撫、大同巡撫、山西巡撫三地,此後不變;
-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駐宣府;
-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移駐懷來;
- 隆慶四年(1570年),移駐陽和[3];
- 清順治十五年(1658年)裁撤。
[编辑] 歷任總督
| 序次 | 姓名 | 籍贯/旗籍 | 任职时间 | 卸职时间 | 卸職原因/备注 |
| 明朝 | |||||
| 盧象昇 | 江蘇宜興 | 崇禎九年 1636年 |
崇禎十一年十二月 1639年1月 |
與清軍決戰死於戰場 | |
| 清朝 | |||||
| 1 | 吳孳昌 | 河南汝陽 | 順治元年七月壬辰 1644年8月8日 |
順治二年二月癸亥 1645年3月7日 |
革職 |
| 2 | 李鑑 | 四川安縣 | 順治二年二月己未 1645年3月3日 |
順治二年九月壬申 1645年11月11日 |
降為寧夏巡撫 |
| 3 | 馬國柱 | 漢軍正白旗 | 順治二年十月癸未 1645年11月22日 |
順治四年七月戊午 1647年8月19日 |
改江南江西河南總督 |
| 4 | 申朝紀 | 漢軍鑲藍旗 | 順治四年七月癸丑 1647年8月14日 |
順治五年三月丙午 1648年4月3日 |
去世 |
| 5 | 耿焞 | 遼東都指揮使司 | 順治五年三月辛酉 1648年4月18日 |
順治五年十二月乙卯 1649年2月6日 |
革職 |
| 6 | 佟養量 | 漢軍正藍旗 | 順治五年十二月丁巳 1649年2月8日 |
順治八年九月己丑 1651年10月28日 |
以不通文義解職 |
| 7 | 佟養量 | 漢軍正藍旗 | 順治八年十月壬戌 1651年11月30日 |
順治十一年二月庚午 1654年3月27日 |
解職 |
| 8 | 馬鳴佩 | 漢軍鑲紅旗 | 順治十一年二月壬午 1654年4月8日 |
順治十一年十月 1654年 |
改江南江西總督 |
| 9 | 馬之先 | 漢軍鑲藍旗 | 順治十一年十月 1654年 |
順治十三年三月癸巳 1656年4月8日 |
改川陜三邊總督 |
| 10 | 張懸錫 | 順治十三年五月己亥 1656年6月13日 |
順治十四年正月乙卯 1657年2月24日 |
改直隸總督 | |
| 11 | 盧崇峻 | 漢軍鑲黃旗 | 順治十四年正月庚申 1657年3月1日 |
順治十五年七月己亥 1658年8月2日 |
裁缺 |
[编辑] 參考資料
- 《清史稿》第197至199卷:疆臣年表一至三(各省總督、河督漕督)(中央研究院 瀚典全文檢索系統 1.3 版)
- 格里曆日期轉換工具: 中央研究院 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编辑] 参考文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