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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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Stuart M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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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哲學 19世紀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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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
| 學派 | 經驗主義、功利主義 |
| 主要領域 | 政治哲學、倫理學、經濟學、歸納法 |
| 著名思想 | public/private sphere, hierarchy of pleasures in Utilitarianism, liberalism, early liberal feminism, first system of inductive log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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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響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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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影響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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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目录 |
[编辑] 生平
約翰·斯圖亞特·密爾,1806年5月20日生於倫敦,也是著名效益主義(功利主義)哲學家傑姆斯·密爾(1773-1836)的長子,傑姆斯來自蘇格蘭的貧困家庭,苦學成功,17歲便為約翰·斯圖亞特爵士選為其女之家庭教師,並被送往愛丁堡大學就讀,1798年成為合格的傳教士,但終身未傳過教,並且視基督教為進步的最大障礙。1802年爵士在倫敦提供他一棟房子,從此就在倫敦以作家及編輯為業;1852年與哈莉耶特·布洛結婚,年餘產下一子,以爵士之名名之。
傑姆斯對於心靈的觀點深受約翰·洛克(1632-1704)之影響,認為心靈最初就如同一張白紙,而思想來自於感覺經驗的積累,而密爾就是傑姆斯的那張白紙,於是密爾從三歲就開始讀希臘文,八歲開始學拉丁文、代數、幾何,九歲遍讀希臘史家的重要著作,少年階段結束時,他已經具備了比大學畢業生還要廣泛的知識。據密爾《自傳》表示,他認為人在成長的初期,只要經過適當的訓練,可以吸收和理解的數量遠超過常人所能想像,他表示自己並非上駟之才,但經過這樣的訓練,一樣能夠具有一定程度的思辨能力。
父親對密爾的教育以效益主義(功利主義)當作倫理學的基底,源自於傑姆斯與邊沁的交情,事實上密爾自己也與邊沁常有接觸,邊沁死後還負責整理他的著作;在這樣的情況下,密爾有意無意成為功利主義學派的接班人。
在密爾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學的雄厚背景下,對政治經濟學與法學又下了一番苦工,並且開始在報刊文獻上發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場域是在哲學激進派的喉舌《西敏寺評論》,與之相抗衡的是輝格黨的《愛丁堡評論》以及托利黨的《季刊》,他並且組織了學社與年紀長他不少的人進行學術思辨,並且以讀書會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經濟學、邏輯學與心理學的知識;1823年進入東印度公司任職,此後便以公務生涯為職,直到東印度公司在1856年解散為止,這樣的公務生涯,使得他成年這段時間有大量的時間從事思想工作。
總結他的學習生涯,沒有玩伴、沒有嬉戲,只有書籍和父親的話語,這樣的生活在1826年出了問題,在那一年他進入了一種精神危機的狀態,在這段時間裡他不斷思索作為一個人的價值何在,並且渐渐從華滋華斯(1770-1850)的詩中得到一些啟發,兩年後精神危機慢慢過去,他的思想也就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並且開始大幅修正原來的功利主義觀。在生活方面的突出之處在於他開始大量閱讀具有不同觀點人士的著作,例如英國浪漫派的哲學家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1772-1834)、奥古斯特·孔德(1798-1857)與聖西蒙(1760-1825)等等;在對民主政治的討論上,他受到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1805-1859)很大的影響。當然影響他成熟時期最大的是他與哈莉特·泰勒(1852年之後成為哈莉耶特·泰勒·密爾)長達20年的相互愛戀以及6年的婚姻生活。在密爾人生的幾個階段裡,值得注意的是每個階段都有一個對話者,從早期他的父親,1830年之後是哈莉特·泰勒,到1858年之則由海倫·泰勒(哈莉耶特之女)取代,這些人的思想與行動當然也影響密爾甚鉅。
密爾對於現狀的不滿多少來自於哈莉耶特·泰勒的影響,特別是結婚之後,密爾的公開活動一度變得很少,在兩人思想的激盪下,密爾的重要著作有許多都在此時出現。泰勒的思想不僅在當時非常的前衛,即便是放在當今的時空下,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許多的女性主義者也不遑多讓。例如她反對愛情,因為愛情奴役了女性;對基督教的反對,因為它造成了個人解放的障礙,形成了社會專制;對於社會主義的關注,使得密爾重新思索了公平正義的問題,這些在密爾的著作中都不難發現其蹤跡(Hamburger, 1999:23-30)。也正由於她對於密爾的重大影響,當我們去檢視密爾著作中關於人的理想概念的同時,也不能忽略了她作為一個密爾的典範所產生的作用。
在這段戀愛與婚姻的前後,正是密爾著作發表的高峰期,包括了《邏輯體系》(1843)、《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論自由》(1859)、《論代議制政府》(1861)、《效益主義》(1861)、《女性的屈從地位》(1869)與《論社會主義》(1876)等等。
密爾晚年並且曾經擔任過一任的國會議員(1865-8),任內為改革法案與勞動階級的利益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並且極力參與政治與社會改革工作,從某個程度講,他的人格與他的理論幾乎毫無扞格,這是其一生的寫照。
[编辑] 影响和评价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弥尔的经典之作《论自由》被认为是对十九世纪维多利亚社会中弥漫着的强制性道德主义的反抗。
弥尔写《论自由》的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如影随形的伪善的维多利亚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势力提供一些保护。如果书中有哪一句话最能揭示《论自由》全书的宗旨,那这句话就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但是这种功利主义原则必须是最广义上的功利,即以人作为进步的存在者的永久利益为依据的功利。因为弥尔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
[编辑] 著作
- 《穆勒名學》嚴復譯
- 《论自由》被多次翻译再版—— (大陆版:许宝骙译 商务印书馆 2005 ISBN 7-100-02027-1/D·165)(台湾版:程崇華 譯,1986,台北:唐山。)
- 《代议制政府》 商务印书馆 1982
- 《論自由及論代議政府》,郭志崧 譯,1961,台北:協志。
- 《政治经济学原理》
- 《功利主义》
- 約翰.密爾論民主公民的品質及其條件,馬仲民,2000,台北,政治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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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考文獻
- ^ Friedrich Hayek. 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 Economica. 1941, 8 (31): 281-320. doi:10.2307/254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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