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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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摺是將奏文寫在折疊的白紙上,外加上特制皮匣的奏摺,外人無從得知。密摺制度始於康熙晚年,完備於雍正朝。

唐代武則天時已有告密制度,明朝東廠錦衣衛特務政治。康熙帝曾言:“令人密奏并非易事。偶有忽略,即为所欺。”雍正皇帝允許的官員如岳鍾琪才能上奏摺,繕寫時須親自為之,不可假手於人,一切聽聞皆可上報。寫畢將奏文寫在折疊的白上,外加上特制皮,皮匣的钥匙备有两份,一份交给奏折官員,一把由皇帝保管,任何人都無法开启。官員自派親信家人送抵京城,不可擾累驛站,直達御前。並由皇帝親自批答。雍正七年,雍正建立軍機處以專一事權。軍機處負責密摺,皇帝特許的下級官員可直接向皇帝彈劾上級長官,密摺奏事使政令完全體現了皇帝的意志,使得君主專制中央集權達到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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