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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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戰是常見的商業行為,1993年美國用專利蟑螂或專利流氓(英语:Patent Troll)來形容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的公司。
專利海盜亦被用來形容專利侵權。其相關名詞還有“非執業實體”(Non-Practicing Entities, NPE),“不製造專利權”,“專利鯊魚”,“專利營銷”,“專利許可公司”。2001年,Techsearch公司及其律师Raymond Niro发起了一场针对英特尔的专利诉讼,當時英特爾副法務長Peter Detkin 用這個名詞來形容 Techsearch公司及Raymond Niro, 後來指稱專門以低價向發明人收購專利權之公司。所謂的專利蟑螂,其目的明顯都是為了金錢而來。Detkin 還使用過“專利勒索”(patent extortionist)的名詞,来形容那些起诉Intel专利侵权的傢伙。一件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即使是胜诉案件,花费也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根据美国Patent Freedom调查指出,至2010年4月1日為止,美国有超过325家专利海盗公司,领域大都涉及半导体、软件应用,不斷有新公司在出現。高智发明(Intellcture Ventures)是以购买或者研发大量的专利聞名,目前,高智发明拥有的专利已经高达1.5万件。美國近年來甚至出現專利恐怖分子(patent terrorists)一詞。
1995年,Pitney Bowes以1982年申请的一项专利7項“权利要求”中的前3件控告惠普公司侵权。2001年6月4日,双方取得和解,惠普公司向原告支付4亿美元。Pitney Bowes继续以此项专利控告Apple、松下电子、三星等八家電子廠。2006年,加拿大黑莓手机制造商RIM公司和加州专利公司NTP長達六年的诉讼終於达成和解,黑莓付出了6.125亿美元。美国是全世界专利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2008年的专利诉讼案件超过2400件。
NPE有許多特徵:
- 以低價向破产的公司购买专利
- 自己不生產產品
- 購買重要專利來控告大公司
- 暗中出擊
Google法務長David Drummond 曾提到,一支智慧型手機最多有可能收到25萬種專利提告[1]。
[编辑] 注釋
- ^ 台灣《商業周刊》2011年8月29日-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