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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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費,是給服務生在規定正額以外的賞錢。小費被視為社交禮儀。小費並不是法定要給,數目也沒有明碼標定,但多數地區的行業都有不成文的規定。通常人們會付鈔而不取回零錢,零錢便當作小費。在不同地區,要付小費的行業都不同。一般來說,旅遊、餐飲(特別是高級餐廳和酒吧)、交通(非公共交通工具)、旅館等的服務生都要給小費,有些地方用洗手間、理髮、送報員、洗潔工也應給。
有些地方,給某些職員小費是禁忌,甚至在法律上禁止,認為等同貪污,例如給政府公務人員、醫護人員、或採訪記者等小費,即使以節日紅包為名,也是犯罪的。當臨近重要節慶如聖誕節,在德國、美國等西方國家,小費習慣上給得較多。
有些國家的服務員所得的小費為其主要收入,例如餐廳酒吧的侍者。餐廳會把法定比率的小費,直接加入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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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小费的定义
小费被视为一种社交礼仪,是服务行业中通行的顾客对服务人员的一种酬谢方式,是在固定工资以外的赏钱。
[编辑] 小费的起源
小费也叫小帐,英文名tips,源于18世纪的英国伦敦。当时酒店的餐桌上常放着一只碗,碗上写着“to insure prompt service(保证迅速服务)”,顾客将零钱放入碗中,将会得到迅速而周到的服务。有人认为这是小费制度的起源。其实中国古代早已有给“赏钱”的习惯,赏赐对象有店小二、奴仆、书童、小厮、跟脚等。中世纪末,德国的酒店通常都要向客人索取小费,时称(给侍者的)“饮酒钱”,因为在酒店里当帮工的女眷和伙计是不拿报酬的,以小费充作薪水。后来,小费的给予范围不断扩大,很多公职人员也能收到叮当作响的钱币。19世纪末,有钱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常以小费的名义向有影响的人物和新闻界人士行贿。
约100年前,西方出现过一次反小费浪潮,当时的反小费协会认为给小费是一种不良风气,号召人们加以抵制,开始效果甚微,原因是很多侍者以小费为生。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餐、旅馆开始实行“10%服务费”制度,将价格提高10%作为服务人员的固定工资。收入尽管已有保障,然而新规定还是难以战胜老习惯,对服务上乘者,顾客依旧甘心解囊,给小费的风气始终没有根绝。
[编辑] 小费的计算方式
随着时代的更替,小费在世界范围内被大家广为接受。但世界各地的小费标准并不统一,在不同的行业、地区都有各自不成文的规定。有些地方,给某些职员小费是禁忌,甚至在法律上禁止,认为等同贪污,例如给政府公务人员、医护人员、或采访记者等小费,即使以节日红包为名,也是犯罪的。当临近重要节日如圣诞节,在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小费习惯上给得较多。部份國家已經立法,容許店家直接加入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