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價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履約價(Strike Price/Exercise Price),也稱為行使價。
在選擇權和權證交易中,履約價是投資人可於未來約定的日子裡,在市場中用「約定的價格」購買(即執行買權/Call,看多看漲)或出售(即執行賣權/Put,看空看跌)相關證券或商品。
申請履約時,除現貨給付,也可以視合約選擇現金結算。
[编辑] 價內/價外
申請履約時,只有價內(ITM, In The Money)才有履約的價值;價外(OTM, Out The Money)和價平(ATM, At The Money)則否,一般放棄履約的權利,損失權利金(Premium)。
- 買權/認購/Call:
- 價內:履約價<現貨價(低價買進)
- 價平:履約價=現貨價
- 價外:履約價>現貨價
- 賣權/認售/Put:
- 價內:履約價>現貨價(高價賣出)
- 價平:履約價=現貨價
- 價外:履約價<現貨價
[编辑] 說明
某標的股票Z的現貨價為69元,倘連結Z的認購權證(Call Warrant)ZW的履約價也為69元,表示到期時可以用69元買進Z的股票。今投資人對未來趨勢看多看漲,可以購買ZW權證,如果到期時Z股價已漲至80元(價內:高於履約價),ZW權證持有者可用69元買進Z的股票,而有低價買進效益;反之,看錯趨勢,Z股價跌到69元或69元以下(價平或價外),投資人若以69元買進則不符投資報酬,此時放棄履約申請,損失購買權證的成本(權利金)。
[编辑] 參考資料
- 《權民出擊》Warrants Action,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權民問題面面觀》Warrants Problem Discuss,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