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接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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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接觸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又稱不同連結理論)是犯罪理論之一,由美國犯罪學家蘇哲南(Edwin Sutherland)於1924年的《犯罪學原理》(Principles of Criminology)初次提出;在整個理論的基礎上受到社會學家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所提出形象互動理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的影響,在犯罪學上通常被歸為「學習理論」的類別。是实用主义犯罪学三大理论之一(其他两者是社會控制理論和紧张理论)。
主要內容 [编辑]
差別接觸理論的核心內容在於指出,犯罪行為是否產生,是由於每個人對外在經驗連結(association)的方式不同;當一個人接觸有利於犯罪的定義多於不利於犯罪的定義時,便很可能產生犯罪行為。主要可以析釋為以下幾點:
- 犯罪是在和他人互動的過程中學習來的結果
- 犯罪是否發生的關鍵在於人如何連結他和親近團體互動中所得到的經驗
- 如果人在親近團體中學到有利於犯罪的經驗多於不利於犯罪的經驗,他對法律和犯罪所下的定義便會和他人不同而較易發生犯罪行為
- 不同連結會因為強度和先後順序等外在客觀的因素而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