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加勒斯特條約 (19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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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加勒斯特條約簽定後的巴爾幹半島

布加勒斯特和約(1913)(英语:Treaty of Bucharest, 1913)是在1913年8月10日簽定的和約,它是一條第二次巴爾幹戰爭後的和約[1][2]

背景[编辑]

第一次巴爾幹戰爭之後,戰勝國對於如何分配由奥斯曼帝国得到的土地出現爭執,當中以保加利亞最為不滿,第二次巴爾幹戰爭因而爆發,而這條約便是在戰後商討問題後所簽下的和約。

和約內容[编辑]

根據條約內容,塞爾維亞則得到了瓦尔达尔马其顿,其土地包括了今日的比托拉科索沃等地,而人口則增加了一百多萬。

希臘得到了愛琴海馬其頓,其範圍包括了今天的塞薩洛尼基馬其頓南部,而人口則由二百多萬增至四百多萬。

至於戰敗國保加利亞,則得到皮林馬其頓,該領土包括了今日保加利亞的皮林,人口則多了十餘萬。不過,該國在戰爭失掉了在1912年大部份所得的土地,以及自己原有的土地,包括了色雷斯的大部分土地及南多布羅加

羅馬尼亞則得到了南多布羅加,因而得以接近黑海

影響[编辑]

和約簽訂之後,巴爾幹半島的形勢出現了改變。保加利亞在此條約中喪失大量領土,因而在國內被視為第一次國難,而稍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也可解釋為何該國會加入德國一方的陣營。至於塞爾維亞,則因爲得到大量土地而實力增強。然而,奧匈帝國素來不願見到塞爾維亞的強大,因為這樣會影響其在巴爾幹的擴張,因此奧塞兩國關係轉為緊張。

参考文献[编辑]

  1. ^ 王曾才. 西洋世界史. 
  2. ^ 存档副本. [2010-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