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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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簡稱承宣布政使[1]布政使,俗稱「方伯」、「藩台」、「藩司」。是中國古代官名[2]

明朝時是承宣布政使司(國家一級行政區,大約等於現代的「」)的行政長官

清朝時改稱布政使,為省行政長官——巡撫的下屬,負責省內行政事務,從二品,初時設左右布政使,至康熙三年,只設布政使一人。

[编辑] 參見

[编辑] 注釋

  1. ^ 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2. ^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1],「布政」乃「施行政教」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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