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常任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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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任秘書長(英文:Permanent Secretary,簡稱常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決策局官員,屬公務員體系成員,主要負責維持決策局日常運作、協助問責局長制定政策並帶領屬下公務員執行,也是香港公務員體系中最高的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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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英治時期及回歸初期
1970年代港督麥理浩委託麥健時顧問公司發表之《麥健時報告書》建議在布政司(回歸後改稱政務司司長)之下設立決策科,負責制訂相關政策及監督屬下部門工作,首長為「司」,如經濟司、運輸司,為公務員之第三高,職位僅比布政司及財政司(回歸後改稱財政司司長)低,屬香港政府首長級薪級表的D8,即月薪港幣202,000[1]。回歸後職責及架構不變,但改稱局長。
[编辑] 問責制推行後
2002年7月1日實行主要官員問責制之後,新的局長級官員改為政治任命,原來屬公務員隊伍中的局長改稱常任秘書長。常任秘書長取代政務司司長成為香港公務員體系最高職級。和問責制局長不同的是常任秘書長維持政治中立,不受行政長官改選影響。
2003-2007年,政制事務局和保安局常任秘書長職級由D8降至D6[2]。
[编辑] 現職常任秘書長
下列為各部門的常任秘書長:
- 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
-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謝凌潔貞[3]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謝曼怡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黃灝玄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
-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張琼瑤
- 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黎陳芷娟
- 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衛生):袁銘輝
- 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黃鴻超
-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
-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鄧國威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區璟智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應耀康
-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周達明
-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韋志成
- 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王倩儀
-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運輸):何宣威
-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栢志高
通常每個主要政策範籌都有一名常任秘書長主理,故數目較問責局長為多;其分工很大程度和問責制前的決策局相似。
[编辑] 任期
常任秘書長通常每三至五年便會被調派到不同的範疇工作;不過有時也會打破慣例的,最近打破慣例的羅范椒芬,她在教育的範疇工作了八年(1998年至2006年)。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另見
- 常務次官:英國政府相似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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