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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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戲法(hat-trick),原是一个杂技名词,指杂技演员耍弄三顶帽子,不断地戴在头上,后来演变为一个体育名词,是在一場運動賽事中,連續三次建立功績,或完成次數為三的其他任務。例如在足球或冰球賽事中,一名球員獲得三次入球;或是在板球賽事中,一名投球手連續三次投中三柱門而將對方球員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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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编辑]
「帽子戲法」一詞源於英國的板球運動。1858年,在英格蘭謝菲爾德海德公園球場舉行的一場全英11人隊與哈蘭姆隊的板球比賽裡,全英11人隊的投球手赫斯費爾德·哈門·史帝文生連續三次投中三柱門而淘汰對方三名球員,獲得一頂「帽子」的獎賞[1]。1878年,「帽子戲法」(hat-trick)一詞正式出現在印刷文件上[2]。
足球 [编辑]
帽子戲法在足球賽中是指一名足球員在一場賽事中進三球或以上,也可以用來指稱其他次數等於三的成就。以下為世界足坛千奇百怪之帽子戏法:
- 十二碼不进帽子戏法:1999年7月4日,在美洲杯上对阵哥伦比亚,阿根廷以0比3败北,是役阿根廷三获点球,前锋巴勒莫三次主罚,均没能罚进。屡失屡罚,疯子的外号名不虚传。连巴勒莫自己都说:「如果那三个点球全部罚进的话,我也就没有现在这么出名了。」
- 黃牌帽子戲法:2006年世界盃,克罗地亚和澳大利亚的比賽,主裁判波爾在開賽第62分鐘、第90分鐘分別給了克羅地亞球員西穆尼奇一張黃牌,但是居然忘記將他罰下場。第94分鐘西穆尼奇再度犯規,波爾又出示一張黃牌時才想起來將他罰下場。球員在一場比賽中得了三張黃牌才被罰下場。這一場景恐怕會成為絕無僅有的一幕。
- 头球帽子戏法:2002年2月12日,皇家马德里7:0拉斯帕尔马斯的比赛中,皇家马德里前锋莫伦特斯一人独中五元,其中有四个进球是头球。由于只要在一场比赛中进三个球就算作帽子戏法,而莫伦特斯在这场比赛中的头球达到并超过三个,因此他上演了头球帽子戏法。几个月后的2002年世界杯,德国队的前锋克洛泽复制了莫伦特斯的头球帽子戏法。在小组赛德国8:0沙特阿拉伯的比赛中,克洛泽攻入三球,并且三个球都是头球。
- 超级帽子戲法:球场上上演帽子戏法固然不易,若要在一场比赛中进三个以上的球是难上加难,而想在相当有影响力的比赛中上演大帽子更是难于上青天。米利托在西甲踢球時,於一場比賽中將球送進皇家馬德里的球門四次;在英超,索尔斯克亚两次独中四元,貝碧托夫與迪福伊更有著5球的紀錄;欧冠中,普尔绍、小因扎吉、范尼、梅西及戈麦斯都曾经先后四次破門,梅西甚至在2012年3月7日一人轟進五球血洗勒沃庫森。00年欧洲杯,克鲁伊维特对阵南斯拉夫时連中四元,俄罗斯人萨连科在94年世界杯上一场比赛打入五球。
- 足球先生帽子戏法:金球奖(歐洲足球先生)與國際足協世界足球先生是一般的球员毕其一生或許也无法获得的世界最頂級球員榮譽。九零年代後罗纳尔多和席丹分別贏得三次國際足協世界足球先生完成帽子戏法,远的也有克鲁伊夫、普拉蒂尼、范巴斯腾的金球奖帽子戏法。梅西在2009年同時贏得了末屆金球奖與國際足協世界足球先生,並在兩者合併的国际足联金球奖創立的首屆與次屆繼續連續奪得此項榮譽,完成神奇的跨世代足球先生帽子戲法。
在其他领域的运用 [编辑]
另外,“帽子戏法”的应用范围也不限于体育领域,人们还用它来形容任何连续3次的成功。“帽子戏法”的说法,在中国流行较晚,大约始于中译本《贝利自传》的问世。例如前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三度竞选连获成功,这史无前例的成就,美国《时代周刊》当时称之为“玛格丽特·撒切尔帽子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