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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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春

清朝(泰郡王)一任
爵位 郡王
籍貫 右翼近支鑲藍旗第四族
族裔 滿族
旗籍 鑲藍旗
出生 1703年10月11日
逝世 1739年3月3日
親屬 父:恂勤郡王允禵
子:永信常安保永豫常慶保永朔、頭等侍衛永晉永塔

已革泰郡王弘春(1703年10月11日—1739年3月3日),恂勤郡王允禵長子,生母為側福晉員外郎明德之女舒舒覺羅氏泰郡王系第一代。

生平[编辑]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九月初一日子時出生,雍正元年正月(1723年)受封為固山貝子。雍正二年五月(1724年)被革除爵位。雍正四年復封奉恩鎮國公,世宗因其向來為人尚屬小心勤謹而屢加恩眷,弘春由奉恩鎮國公累遷至郡王,弘春便變得無所忌憚、不顧自己的行為舉止,並且開始在辦理該旗事務時發生種種舛錯。雍正十二年(1734年)八月降為固山貝子,照舊管理鑾儀衛衙門事務,冀其悔過自新。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剛登極的乾隆帝革除其貝子爵位,並且不允許其出門。乾隆四年(1739年)正月去世,虛齡三十七岁。

家族[编辑]

妻妾[编辑]

  • 嫡妻瓜爾佳氏,子慶德之女
  • 妾王氏,常明之女
  • 妾崔氏,普葉禮之女。
  • 妾烏蘇氏,副都御史敦拜之女,滿洲正藍旗人。原為泰郡王側福晉,惟因弘春被革爵而降等,失去側福晉头衔。

子女[编辑]

  • 子宗室永晉。妻唐佳氏(父内务府正白旗汉军、內務府慶豐司員外郎、九江關監督唐英 (清朝督陶官))。

参考文献[编辑]

弘春
泰郡王世系
清聖祖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1703年10月11日逝世於:1739年3月3日
王室頭銜
新頭銜 泰郡王
任職期間:1723年-1724年
1726年-1735年
封爵廢除
王位覬覦者
前任:
身前未能复封
— 名义上的 —
泰郡王繼承人
任職期間:1735年-1739年
繼任:
長子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