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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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勉學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参议
籍貫 直隸蘇州府長洲縣
出生 十月初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陳氏,継娶湯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進士出身

張勉學(1513年—?),字益甫,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十六名,登第二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改庶吉士,送翰林院读书。二十八年十月授吏科给事中,二十九年韃虜入犯京师,与户科给事中何光裕奉命查勘边情,大同总兵仇鸾以重金贿赂俺答汗,请求勿攻大同,然后讳败冒功,张勉学因此受到牵连,被贬谪为内黄县丞,历官吉安推官、福清县知县[3]、南京刑部主事,转为郎中,出为湖广荆岳道佥事,分巡长沙,进参议,分守衡永,解任归。林居十馀年卒。所著有《宦游集》、《湖岳编》及《勘边疏稿》[4]

家族[编辑]

曾祖張聰;祖父張珵;父張欽,母許氏。永感下。弟張輖[5]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福清市志 第四节 明代县衙. 福州地情网. [2013-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28). 
  4. ^ 《苏州府志》:张勉学字益甫,嘉靖丁未进士,选庶吉士,改吏科给事中,疏驳方士陶仲文不当封爵,忤旨夺俸。二十九年俺荅入寇,后奉敕勘边,躬历蓟镇,覈伤残之数上闻,并论仇鸾滥杀冒功,鸾銜之,被诬谪内黄丞,迁吉安推官,擢南京刑部主事,转郎中,升湖广荆岳道佥事。长沙大盗李万克聚党为乱,以计擒之。藩府莊田房租税重,豪奴倍收,没人子女为奴婢,勉学悉平其额,岁听县官徵解,民便之。进参议,分守衡永,先是道臣所镇地无城,每山水溢,民登高以避。勉学檄郡县发公帑,鸠工筑城,工始竣而水又至,民有宁宇,名其城曰永安。会有修郤者蜚语中伤,解任归。林居十馀年卒。所著有《宦游集》、《湖岳编》及《勘边疏稿》。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