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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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生卒年不詳;一說是658年-747年),字伯高,是中國唐朝中期的知名書法家。出生於吳郡吳縣(今江蘇省苏州市),在書法界,他有「草聖」的稱呼。在唐朝開元年間官至常熟尉,後又為金吾長史,世稱他為「張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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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 [编辑]
有關張旭的詳細經歷不詳,只知道他曾在朝廷任職,在長安及上京當官,並與同樣當官的顏真卿及杜甫相識。
張旭以豪飲而知名。在杜甫的詩作「飲中八仙歌」裡,張旭亦是其中一位被描寫的人物之一,與其他人被稱為「飲中八仙」。張旭以書法中最為奔放自由的草書聞名,據《新唐書》記載,張旭喜歡在酒醉之後書寫作品,稱之為「狂草」。他的書法多以奇形怪狀、粗細對比誇張、以及充滿情感的線條相連,在《舊唐書》中讚譽為「變化無窮、若有神助」[1]。然而張旭並非只寫草書,他是唐朝另一個知名書法家陸柬之的外孫,對於楷書、國畫等也相當精通。相傳他的狂草來自觀看別人打鬥及練劍時的姿態而得到靈感。
在張旭之前,書法界一直奉王羲之及王獻之為規範,然而張旭的書法卻打破了這個常規,為書法界帶來旋風式的改革。
破天荒的急進書法家 [编辑]
傳人 [编辑]
有說顏真卿及李陽冰是他的弟子,但沒有憑證,真偽難定。顏真卿其後在唐朝以書法的改革派冒起。
作品 [编辑]
唐朝留有不少關於張旭的記載,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他在酒後靈感來時,甚至於會激動到用頭髮書寫作品。張旭的傳世作品有《古詩四帖》、《千字文》、《郎官石柱記》、《悲清秋賦》、《肚痛帖》等等。其中《古詩四帖》的內容包括了詩人庾信的《步虛詞》二首,詩人謝靈運的兩首詩:《王子晉贊》、《岩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贊》,共40行。高28.8厘米,寬192.3厘米、寫在五色紙上。現藏中國遼寧省博物館。他的作品在曾得到唐文宗李昂的喜愛、列為「三絕」之一。
評價 [编辑]
當時唐朝還有另一位較年輕的、同樣擅於草書的書法家懷素,也喜於醉後書寫作品,與他有「顛張醉素」的俗稱流傳於世。
注釋 [编辑]
- ^ 《舊唐書》:「吳郡張旭善草書,好酒。每醉後,號呼狂走,索筆揮灑,變化無窮,若有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