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執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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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執法機構,只有聯邦及各邦成立的警察部隊。 德國境內警政在1871年德國第一次統一前後均由各邦負責。 1919年威瑪共和國時期的憲法曾推出成立全國性警察的可行性,但要等候至納粹時期實施。 從各邦警察合拼為一個國家警政機構,執行納粹黨統治的極權工具。 納粹德國戰敗後,全德國被瓜分為東德與西德,並各自實行不同警政制度。
因應納粹德國警政的極度誤用,西德政府的新憲法提供嚴格三權分立,並將警政交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屬下各邦處理。 冷戰時期的西德,只有海岸警衛、邊防及出入境管制職責(準軍事化的邊境防衞隊);德國聯邦刑事調查局;和德國國會警察。
在東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成立由東德內政部集權,準軍事化的東德人民警察。 另有東德國防部指揮的東德邊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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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執法機構 [编辑]
- 德國聯邦警察 (Bundespolizei) - 直屬聯邦內政部,提供出入境管制、應變部隊支援邦警察、及國家反恐隊伍GSG9。 [1]
- 德國海岸警衛隊 (Küstenwache) - 組合式海岸巡邏及搜救組織,由被抽調的聯邦警察、海關船隻擔任。
- 德國聯邦刑事調查局 (Bundeskriminalamt,BKA) - 德國刑事調查機構,直屬聯邦內政部。[2]
- 憲兵(Feldjäger) - 只對德國軍方及軍事設施的司法管割權。
- 德國海關調查局 (Zollkriminalamt,ZKA) - 直屬聯邦財政部,調查違反關稅法例的機構。
- 德國國會警察 (Polizei beim Deutschen Bundestag,DBT) - 專責聯邦議會大樓治安。
- 德國聯邦憲法維護廳 (Bundesamt für Verfassungsschutz,BfV) - 反間諜及反極端主義機構,須向德國三政府機構(行政、立法、司法)問責。
德國各邦執法機構 [编辑]
德國有16邦所以有十六個邦警察(Landespolizei):
- 巴登-符騰堡邦警察
- 巴伐利亞邦警察
- 柏林城邦警察
- 勃蘭登堡邦警察
- 不來梅城邦
- 漢堡城邦
- 黑森邦警察
- 下薩克森邦警察
- 梅克倫堡-西波美拉尼亞邦警察
- 北萊因-西發里亞邦警察
- 萊因蘭-法爾茲邦警察
- 薩爾邦警察
- 薩克森邦警察
- 薩克森-安哈爾特邦警察
- 什列斯威-霍爾斯坦邦警察
- 圖林根邦警察
德國各邦警察架構 [编辑]
德國各邦的邦警察(Landespolizei)管理全聯邦德國大部份警政。[3] 每個邦政府公布關於司法管割權和組織的警察法(Landespolizeigesetz or Sicherheits- und Ordnungsgesetz)。 1960年代曾經提出的聯邦法制的警察法(allgemeines Polizeigesetz)已被放棄。
德國各16邦的警察架構通常有以下隊伍:
- 軍裝警員 (Schutzpolizei,"Schupo")。
- 本地刑事調查警員 (Kriminalpolizei,"Kripo")。
- 鎮暴部隊(Bereitschaftspolizei,"BePo") - 應變部隊出動保持人群管制;德國聯邦警察屬下的鎮暴部隊亦可以支援邦警察的鎮暴部隊。
- 邦刑事調查局(Landeskriminalamt,"LKA") - 若當地車輛爆竊與邦內其他地方相關,邦刑事調查局需要接手及與各本地刑事調查警員協調。
- 水警 (Wasserschutzpolizei,"WSP") - 內河水上警政。
- 特別行動突擊隊(Spezialeinsatzkommando,"SEK") - 邦警察的特警隊。
- 公路警察(Autobahnpolizei) - 德國各高速公路上的警政。
裝備 [编辑]
警察車輛 [编辑]
德國執法機構通常使用國產汽車:梅賽德斯-平治、福士汽車、奧迪、歐寶、BMW作為巡邏車輛 (Streifenwagen)。 各邦政府過往首選購買本土出產車廠作為警車,但要遵守歐盟的合約申辦法例為大前提,各邦變為向任何德國車廠簽三年警車租契。 與法國接壤的薩爾邦警察亦向法國車廠和福特汽車簽署車輛租約。
租車公司租出銀或灰色底車輛前,貼上膠透明紙為警察反光帶地區;可利於租約完結後再次出售之用。
1975年前德國各地警隊均用不同警車顏色,深藍、深綠、灰作底色均非常流行。 1975年的西德內政會議決定將警察車輛色系標準化,改使用白作底色再加光綠色反光帶,令警車的視覺外貌非受威脅及減低夜間執勤發生意外。 2005年起,警察車輛與警服改革時同步轉為灰作底色再加以藍色反光帶或全藍底色。 以2009年8月時,只有巴伐利亞邦警察和薩爾邦警察繼續原用1975年版灰或白作底色再加以光綠色反光帶的警察車輛。
警服 [编辑]
德國從2005年起推出深藍色警服,取代1976年Heinz Oestergaard設計的綠色上身及卡其褲。 因應歐盟鄰國的警察制服只是藍色或黑色,多數邦和德國聯邦警察決定引進2005年版深藍色警服,與歐洲大陸警察的公眾形象一致。 以2009年8月時,只有巴伐利亞邦警察和薩爾邦警察繼續原用1976年版綠色警服。
相關參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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