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副總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愛爾蘭

愛爾蘭政府與政治
系列條目


憲法
修正案
總統: 麥克·希金斯
   國務委員會
   總統委員會
國會
   眾議院
      眾議院議長: 斯恩·巴雷特
   參議院
      參議院議長: 派迪·柏克
內閣
   總理: 恩達·肯尼
   副總理: 埃蒙·吉爾摩
政府部門
反對黨
   反對黨領袖: 米高·馬丁
公務員隊伍
地方政府
司法
   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
   特別刑事法院
紀律部隊
選舉
   2011年愛爾蘭總統選舉
   2009年愛爾蘭歐盟議員選舉
   2011年愛爾蘭大選
   選區
   國會補選
政黨
外交關係

其他国家·图集
政治主题


愛爾蘭副總理(愛爾蘭語:單數稱 Tánaiste,複數稱 Tánaistithe,正式稱謂 An Tánaiste)是愛爾蘭共和國的副總理,由總理選出,再由愛爾蘭總統任命。職位是在1937年,根據愛爾蘭共和國憲法設立。

現任愛爾蘭副總理是瑪麗·哥夫蘭

名稱由來 [编辑]

愛爾蘭副總理的愛爾蘭語名稱(Tánaiste)源自古代,定義是「皇帝的繼承人」。

職務 [编辑]

副總理是在總理不能行使職務、逝世或辭職的時候代替總理執行職務,直到繼任人被選出或總理再能行使職務為止。副總理必須是內閣官員,也會在任內出席愛爾蘭國務院會議。

副總理的職位已被為一個虛銜。在聯合政府之下,副總理的職位是由第二大執政黨的黨魁擔任,並且可以管理任何一個部門。在單一政黨政府之下,副總理的職位經常是由老一輩的政治家擔任。他們通常會擔任一些不太重要的內閣大臣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