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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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所得税(香港称“入息税”,中国大陆、台湾、日本和韩国称“所得税”,英文income tax)是稅種之一類,按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為課稅單位。 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課稅率系統,例如有累進稅率也有單一平稅率多種。
有些國家以公司為課稅的稱作企業課稅 ,這經常被稱為公司稅,或公司收入稅,或營利事業綜合所得稅。
有些國家以個人收入課稅的。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
目录 |
[编辑] 中国的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得税有关的法律有:
- 1980年09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 1981年12月13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1983年09月02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修正)》
- 1991年04月09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1993年10月3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999年08月30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1999年08月3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2005年10月27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正),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2007年03月16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2007年06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2007年06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007年12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2007年12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次修正),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 2011年6月30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2011年6月3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次修正),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编辑] 中國香港的入息稅
按《香港法例》第112章,即是《稅務條例》(內行人簡稱之為"IRO"), 在香港如下三種收入是要課稅的:
[编辑] 台灣的所得稅
在台灣,所得稅依據1943年制定,爾後多次修正的的所得稅法。
- 綜合所得稅
- 營利事業所得稅
[编辑] 外部链接
- (简体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繁體中文)香港薪俸税
- (简体中文)个人所得税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