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鯨
捕鯨是指人類捕獲鯨魚作為糧食以及其他用途。目前為止国际捕鲸委员会限制世界各國捕鯨行為。在20世紀早初的濫捕問題最為嚴重。
19世紀末期爆炸性魚叉與蒸汽動力的捕鯨船的發展,讓以前無法獵捕的大型鯨魚可以成為商業捕鯨的目標,所以鯨魚原先並沒有遭到計畫性的獵殺。當露脊鯨、藍鯨、長鬚鯨與大翅鯨這些更有吸引力的商業捕鯨目標的數量減少後,塞鯨於是成為最被注意的獵捕目標,特別是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之間。因為塞鯨可以快速的移動與躲避,而且從牠們身上獲得的油與肉比起其他大型鯨魚來的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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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與發展 [编辑]
人類很早就對鯨有深刻的記載。崔豹《古今注》:“鯨,海魚也,大者長千里,小者數十丈。”“其雌曰鯢,大者亦長千里。”捕鲸亦是行之有年的行業,《新唐書》卷三六《五行志三》:“開成二年三月壬申,有大魚長六丈,自海入淮,至濠州招義,民殺之。”又《新唐書》卷二一九《北狄列傳·黑水靺鞨》記載:“拂涅,亦稱大拂涅,開元、天寶間八來,獻鯨睛……”。
在19世紀時,鯨魚偶而會被不具甲板船隻所獵殺。不過19世紀後半,捕鯨業引進蒸氣動力的船隻,和魚叉的出現也對鯨魚造成衝擊,因為它可以讓捕鯨業者能夠獵殺及固定被捕的鯨魚。當其他鯨魚被濫捕過度後,捕鯨業將數量仍然豐富的長鬚鯨視為替代目標[2]。獵殺長鬚鯨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鯨脂、鯨油與鯨鬚。在具有船尾平台的蒸氣船於1925年出現後,每年的捕鯨數量大量增加。國際捕鯨委員會在1976年開始禁止在南半球捕殺長鬚鯨[3]。在中国,1955年和1958年旅大水产公司分别在黄海北部试捕小鰛鲸,长须鲸成功。1963年12月用自行设计建造的“元龙号”捕鲸船试生产,1978年停止作业。
現今情況 [编辑]
在國際捕鯨委員會的程序之下,原住民的捕鯨活動仍在北半球的格陵蘭持續中。被獵殺的鯨魚肉與其他產品在格陵蘭市場中廣泛的流通,不過向外輸出則是非法的。在不確定目前長鬚鯨數量的情況下,國際捕鯨委員會每年給予格陵蘭的配額是19條。冰島與挪威則不受到國際捕鯨委員會商業捕鯨活動停止的限制,因為這兩個國家反對這項禁令而加拿大已退出IWC从而不受节制。在2006年10月,冰島漁業部門授權捕鯨業者在2007年8月前可以捕殺9條長鬚鯨[4]。而日本在南半球將長鬚鯨當成研究的目標,這項特別認可的研究要在2005年-2006年與2006年-2007年間每年獵捕10條鯨魚[5]。
参考文献 [编辑]
- ^ Sigurjónsson, J. Operational factors of the Icelandic large whale fishery. Rep. Int. Whal. Commn. 1988, 38: 327–333.
- ^ American Cetacean Society Fact Sheet: Fin Whale, Balaenoptera physalus. American Cetacean Society. [2006-10-23].
- ^ IWC. Report of the scientific committee. Rep. Int. Whal. Commn. 1995, 45: 53–221.
- ^ Iceland to Resume Whale Hunting, Defying Global Ban. Bloomberg.com. 2006-10-18 [2006-10-23].
- ^ U.S. Protests Japan’s Announced Return to Whaling in Antarctic. Bureau of 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 Programs, U.S. Department of State. 2006-11-20 [2006-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