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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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政是指在君主制下,一個國家的即位君主不能管理國家時,由他人代替君主處理國政。攝政最常见的情况即是君主仍然幼小而不能親自定奪裁批朝政。患病、或不在國內等情況下也会偶尔见到。攝政者多由在位君主的直系亲属担任职务,如太子或母親,或是通常被称为摄政王的皇亲国戚所担任。摄政者也有由君主的外祖父等外戚,或是德高望重、深具資歷經驗的大臣(称为辅政大臣)所擔任的。
在摄政期间,摄政者給予建議、並讓皇帝從各項建議與執行中進行學習,直至年歲更長,而能親自執政為止。然而,於很多情況,攝政者都會獨攬大權不放,甚至把皇帝當作傀儡。故皇帝長大後,亦往往與這些攝政者產生權力矛盾,而引發權力鬥爭。單以清朝為例,就有清初康熙帝除去鰲拜,清末光緒帝嘗試與慈禧太后爭權(但事敗)等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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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著名的攝政者 [编辑]
中國 [编辑]
滿洲 [编辑]
日本 [编辑]
在古代日本,攝政是未成年天皇的執政之臣,天皇成年後稱關白。自從858年清和天皇即位、天皇外祖父藤原良房攝政以來,攝政一職便由藤原北家所獨佔,直到明治時代。
琉球國 [编辑]
琉球國自1372年向中國朝貢以來,每逢王位更替之時,中國必遣使冊封。在先王薨去、嗣君尚未接受冊封時以世子身份監國,相當於攝政王。此外,攝政也是古琉球的一種官職。
西藏 [编辑]
(清廷在西藏实行的摄政制度开始于1751年,至1951年中共进驻西藏,一共出现了12位摄政王)
英國 [编辑]
- 威廉.弗里茲朗(William Longchamp,1189年-1199年)
- William Marshal,第一代彭布羅克伯爵(1216年-1219年)及貝爾.德伯格(Hubert de Burgh,第一代肯特伯爵,1219年-1227年)
- 亨利, 第三代蘭開斯特伯爵(1327年-1330年)為首的攝政委員會(Regent Committee)
- 約翰,貝德福德公爵(1422年-1435年)與漢弗萊,格洛斯特公爵(1422年-1437年)
- 第三代約克公爵理查·金雀花(1454年-1455年;1455年-1456年)
- 理查德,格洛斯特公爵(1483年)
- 愛德華.西摩,第一代薩默塞特公爵(1547年-1550年)
- 約翰·達德利,第一代諾森伯蘭公爵(1550年-1553年)
- 乔治四世(1810年-18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