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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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即不识字,无读写能力的人,而识字量少,不能正常读写的常被称为半文盲。
[编辑] 定義
按联合国的新定义,文盲包括三类人:
- 不能读书识字的人,这是传统意义上的文盲;
- 不能识别现代社会符号的人;
- 不能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交流和管理的人。
后两类又被称为功能性文盲。
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个人脱盲的标准是:农民识一千五百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二千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帐目,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1]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 ^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0/200408/1383.html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88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1993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