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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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匹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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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编辑] 歷史記載
明代馬歡《瀛涯勝覽》阿丹篇內記載: 「分內官周,領駕寶船數隻到彼,王聞其至,即率大小頭目至海濱迎接……開讀畢,即諭其國人,但有珍寶,許令賣易。在彼買得重二錢許大塊貓睛石……,又買得珊瑚珠五櫃、金珀、薔薇露、麒麟、獅子、花福鹿、金錢豹、駝雞、白鳩之類而還。」當中的「花福鹿」便是斑馬了。
[编辑] 主要特征
身上有许多条纹,肩高约1.5米,体重为300到400公斤,条纹较整齐(许多人讨论斑马是白皮黑条纹还是黑皮白条纹,其实它们的皮是黑色(淺黑色)的,上面条纹是黑白相间的毛发)。斑馬可分三種,就是平原斑馬、細紋斑馬和山斑馬。
[编辑] 習性
喜群居,不遷徙,不太擅長奔跑,没有固定的家,流浪性生活。
[编辑] 自卫
有斑纹。
[编辑] 斑纹的用途
斑纹的用途在于可以伪装成草,虽然我们人类很容易看见它,但对于某些色盲动物来说(动物大多数是色盲动物,只能辨认黑白灰三色),很难辨认。而且在一大群中,狮子很难分辨出单个的身体。
[编辑] 生存威胁
生存威胁主要在于天敌,不过斑马的天敌不算多,但是狮子最爱吃斑马肉,喝水和过河时经常受到鳄鱼的偷袭。
[编辑] 人類影響
[编辑] 馴養
因為斑馬比馬更能適應非洲乾旱大草原的環境,歐洲殖民者曾經試圖馴服斑馬代替馬用於騎乘和拉車。然而由於斑馬的天性較難預測,在壓力下容易受驚嚇,馴服斑馬的努力多數都以失敗告終。正因為如此,斑馬跟其他馬科動物(如馬、驢)的雜交品種被認為比純種斑馬更適合馴養使用。
在英格蘭,一位名叫萊昂內爾·沃爾特·羅特希爾德的動物博物家曾經經常使用斑馬來駕馭馬車。1907年,肯尼亞首都內羅畢的第一位醫生,名叫羅森道·里貝羅的人,就經常使用斑馬作為日常坐騎。在18世紀中期,名叫喬治·格雷的民統治者把斑馬從他之前的南非殖民統治區引進到了新西蘭,並且在他自己私人的Kawau島上拉馬車用。
賀瑞斯·海斯船長在他大約1899年寫的《馬的特點》中對各種斑馬的可用性做了比較。他在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里就給一匹山斑馬上了鞍和韁繩,但卻無法在接下來他控制住這匹斑馬的兩天里給它上“嚼”。他解釋是斑馬的脖子“太硬”,他根本就沒辦法把它的脖子拉向任何一個方向。儘管他在馬戲團的環形場內馴服了這匹斑馬,但一旦拉到戶外,就再也無法控制住它。他發現平原斑馬容易訓練,而且對采采蠅的叮咬免疫,因此認為平原斑馬是理想的可馴服種類。他認為斑驢非常適合馴養,因為斑驢比其他種類的斑馬更強壯,更溫馴聽話,脾性更像馬。
[编辑] 保護
人類對斑馬的素養影響非常大。直到今天,仍然有人為了獲取斑馬皮而偷獵斑馬。1930年代時,山斑馬的數量因為捕獵而瀕臨滅絕,數量少於100匹。由於及時保護,數量上升到了700匹。所有山斑馬亞種都在國家公園內得到了保護,但偷獵現象仍然存在。
細紋斑馬也受到了威脅。獵殺和家畜的競爭令其數量大幅減少。因為種群規模小,像乾旱等自然災害對整個種群很容易產生明顯的影響。平原斑馬數量比細紋斑馬多得多,具有健康的種群規模。然而獵殺和農業耕作對平原斑馬棲息地的影響仍然在威脅著平原斑馬。一種叫做quagga的平原斑馬亞種已經因此而滅絕。
[编辑] 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