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立法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新加坡共和國 |
|
新加坡政府與政治 |
|
|
|
行政機關 司法機關 選舉 |
|
其他国家·图集 政治主题 |
新加坡立法局(英语:Legislative Council of Singapore)存在於1946年至1955年間,是新加坡在英國殖民地時期的立法機關,協助新加坡總督制定法律。
第二次世界大戰完結後,英國國會在1946年通過《海峽殖民地(廢除)法令》,正式解散海峽殖民地,並向新加坡賦予皇家殖民地的地位,新加坡遂自設立法局以取來原來的海峽殖民地立法局。新加坡立法局在1948年開始引入民選議席,到1955年隨《林德憲法》的生效,終被新成立的新加坡立法議會取代。
參考資料 [编辑]
|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新加坡立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