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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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臺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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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O 4217 | TWD | ||||
|---|---|---|---|---|---|
| 使用地 | |||||
| 通脹率 | 2.34% | ||||
| 單位 | |||||
| 1/10 | 角 | ||||
| 1/100 | 分 | ||||
| 符號 | NT$ 或 NTD | ||||
| 別稱 | 塊 | ||||
| 角 | 毛 | ||||
| 硬幣 | |||||
| 常用 | NT$1, NT$5, NT$10, NT$50 | ||||
| 少用 | NT$0.5, NT$20 NT$0.1, NT$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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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紙幣 | |||||
| 常用 | NT$100, NT$500, NT$1000 | ||||
| 少用 | NT$200, NT$2000 | ||||
| 中央銀行 | 中央銀行 | ||||
| 網站 | www.cbc.gov.tw | ||||
| 印鈔局 | 中央印製廠 | ||||
| 網站 | www.cepp.gov.tw | ||||
| 鑄幣局 | 中央造幣廠 | ||||
| 網站 | www.cmc.gov.tw | ||||
新臺幣(英语:New Taiwan Dollar)是中華民國政府迁至台灣後的法定貨幣,1949年6月15日起開始發行流通,ISO 4217代號為TWD(或簡稱為NT$、NTD)。
其基本單位為圓(簡作元),口語常以塊代圓、或毛代角。在台語中,亦以箍(白話字:kho͘)代圓。
目前發行硬幣單位包括:0.1圓(一角)、0.2圓(二角)、0.5圓(五角)、1圓、5圓、10圓、20圓及50圓。而紙鈔單位則有:100圓、200圓、500圓、1000圓與2000圓。換算方式為:1圓=10角=100分。今1角、2角及5角硬幣實際上已幾乎不使用。日常生活只有郵票或汽油等在計算單價時會用到角,實際上的價金交付會四捨五入至1圓。
存款利息,也是四捨五入至1圓。若需要,也可以以角圓來作為交易媒介,但角圓限制一次使用不可超過100枚。
角圓現在多為收藏用,固價值比面額還要貴。
注:角圓為單枚硬幣面額少於1圓。
目录 |
[编辑] 簡史
[编辑] 區域貨幣(1949年-1961年)
| 舊臺幣及各套新臺幣概况 |
| 舊臺幣 |
| 第一套直式新臺幣 |
| 第二套直式新臺幣 |
| 第三套直式新臺幣 |
| 第四套直式新臺幣 |
| 金門馬祖大陳專用紙幣 |
| 第一套橫式新臺幣 |
| 第二套橫式新臺幣 |
| 第三套橫式新臺幣 |
| 第四套橫式新臺幣 |
| 第五套橫式新臺幣 |
| 硬幣 |
新台幣的前身為台幣,又稱為舊台幣,在1946年5月22日開始發行。當初舊台幣被定位為一種過渡時期的貨幣,台灣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的台灣銀行券,與國民政府的台幣一比一兌換。由於當時第二次世界大戰剛結束,中國滿目瘡痍,再加上國民黨與共產黨之間關係緊張,金融狀況不穩定,因此台灣未使用當時通行於中國的法幣、金圓券,另外再發行台幣。
關於發行新台幣原因的官方說法,是由於1948年上海爆發金融危機,連帶也使舊台幣幣值大幅貶值,造成台灣物價水準急遽上揚。台
不過另一種關於發行新台幣原因的原因,版本是:台灣日治時期結束,國共內戰開始,國民黨政府把台灣的民生物資,如蔗糖、稻米之類大量運送到中國以供應戰爭所需物資,造成台灣內部民生物資銳減、嚴重短缺,使得台灣的米價甚至比上海當地的米價還高(當時台灣產米而上海不產),造成台灣嚴重通貨膨漲,一日三市,幣值急速貶值,就算有再多錢也可能買不到糧食與民生必需品。
在1949年6月15日台灣省政府公布「台灣省幣制改革方案」、「新台幣發行辦法」,正式發行新台幣,明訂40,000元舊台幣兌換1元新台幣。1950年6月21日行政院發布命令,中華民國國幣單位保留銀元本位,而記帳單位自1950年7月1日起改為新台幣,銀元與新台幣以1949年12月29日最後牌告匯率固定為1銀元=新台幣3元。
1956年8月29日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號解釋:《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三條所稱偽造變造之幣券,係指國幣幣券而言。新台幣為地方性之幣券,如有偽造變造情事,應依刑法處斷。
[编辑] 準國幣(1961年-2000年)
1961年7月1日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在台復業,依照「中央銀行在台灣地區委託台灣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由中央銀行委託台灣銀行發行,紙幣上印「台灣銀行」字樣,法定地位比照國幣,成為今日中華民國的法定貨幣。自1970年12月21日開始,鈔券上印「中華民國」字樣,以昭公信。另外為因應金門、馬祖、大陳島等戰地的特殊需要,也曾經發行限定流通這些地區的新台幣金門、馬祖、大陳流通券,目前則已經取消。
1962年12月19日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99號解釋:台灣銀行發行之新台幣,自中央銀行委託代理發行之日起,如有偽造變造等行為者,亦應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論科。(大法官黃正銘有不同意見書,認為在程序上,不應受理中央銀行此次聲請解釋,而在實體上,未經立法程序新台幣決不能變為國幣。)
[编辑] 國幣(2000年-現在)
1992年原「銀元及銀元兌換券發行辦法」公告廢止,作為國幣之銀元喪失發行法源。由於國幣依中央銀行法規定由中央銀行發行,於是在2000年7月1日訂頒「中央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停止委託台灣銀行發行,將新台幣正式訂為中華民國國幣。各法律條文中原以銀元為單位亦修法改為新台幣。7月3日發行1000圓紙幣,上印字樣改為「中央銀行」,其圖案之瑕疵[1][2]於2004年版已經移除。
2002年6月30日廢止「中央銀行在台灣地區委託台灣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2002年7月1日起原委託台灣銀行發行之台台幣停止流通。
當時曾有人質疑此舉是否為伸張「中華民國在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之主張,官方回應為:自1961年7月1日中央銀行在台復業起,新台幣發行單位法定即為中央銀行,中央銀行依據該行組織法規定,委託台灣銀行發行,紙鈔原印「台灣銀行」僅代表實際發行單位。
[编辑] 目前流通之鈔券與硬幣
1000圓及500圓於2005年7月20日再度改版,增加原本只有2000圓才有的光影變化箔膜,安全線改為光影變化箔膜式安全線。500圓的刷色變得更深,其餘圖樣則未改變。
目前市面上所流通的紙鈔之中兩佰元以及兩仟圓的紙鈔,因民眾為避免收到偽鈔之風險,均甚少使用,故實屬罕見。
[编辑] 硬幣
| 圖像 | 幣值 | 製造參數 | 文字圖案 | 日期 | ||||
|---|---|---|---|---|---|---|---|---|
| 直徑 (毫米) |
質量 (公克) |
成分 | 正面 | 背面 | 首次製造 | 發行 | ||
| $0.5 | 18 | 3 | 97% 銅 2.5% 鋅 0.5% 錫 |
梅花 「中華民國年份」 |
幣值 | 1981年 | 1981年12月8日 | |
| $1 | 20 | 3.8 | 92% 銅 6% 鎳 2% 鋁 |
蔣中正 「中華民國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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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2 | 4.4 | 白銅 75% 銅 25% 鎳 |
蔣中正 「中華民國年份」 |
幣值 | 1981年 | 1981年12月8日 | |
| $10 | 26 | 7.5 | ||||||
| $20 | 26.85 | 8.5 | 中心:白銅 (同$10) | 莫那·魯道 「中華民國年份」 |
幣值及達悟族傳統木舟 | 2001年 | 2001年7月9日 | |
| 外環:青鋁銅 (同$50) | ||||||||
| $50 | 28 | 10 | 青鋁銅 92% 銅 6% 鋁 2% 鎳 |
孫文 「中華民國年份」 |
「50」和「五十」隱藏影像 | 2002年 | 2002年4月26日 | |
- 0.1圓與0.2圓,因資料不足,故無介紹。
[编辑] 鈔票
| 圖像 | 面值 | 尺寸 (毫米) |
主色調 | 圖像描述 | 日期 | |||
|---|---|---|---|---|---|---|---|---|
| 正面 | 背面 | 水印 | 首次印刷 | 發行 | ||||
| $100 | 145 × 70 | 紅 | 孫文 禮記禮運篇大同章 |
中山楼 | 梅花和「100」 | 2000年 | 2001年7月2日 | |
| $200 | 150 × 70 | 綠 | 蔣中正 土地改革和基層教育主題 |
總統府 | 蘭花和「200」 | 2001年 | 2002年1月2日 | |
| $500 | 155 × 70 | 深棕 | 少棒主題 | 台灣梅花鹿 大霸尖山 |
竹和「500」 | 2004年 | 2005年7月20日 | |
| $1000 | 160 × 70 | 藍 | 小學教育主題 | 帝雉 玉山 |
菊花和「1000」 | 2004年 | 2005年7月20日 | |
| $2000 | 165 × 70 | 紫 | 福衛一號 科技主題 |
台灣鮭魚(櫻花鉤吻鮭) 南湖大山 |
松和「2000」 | 2001年 | 2002年7月1日 | |
[编辑] 參見
[编辑] 註腳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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