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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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運動(簡稱新運)指1934年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推出的公民教育運動,橫跨八年抗戰。該運動最後因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內戰失利「暫停辦理」。

目录

[编辑] 緣起

「新生活運動」這個名詞,最早見於1934年2月17日,蔣介石在南昌於調查設計會所作的演說《新生活運動發凡》。[1] 演說中,蔣介石指出:

所謂革命者,即依據一種進步的新思想(主義),以人力徹底改進各個人以至整個國家之生活形態之謂。簡言之,革命即生活形態之改進也。吾國革命之所以迄今尚未成功,即在於全國國民之生活形態始終無所改進。[2]

他提出的「新生活」是「先求全國國民於食衣住行四項實際的基本生活能澈底改進之一種社會教育的運動」[3],是使國民革命得以成功,中華民族得以復興的手段。兩日後,即2月19日,蔣在南昌行營擴大總理紀念週以《新生活運動之要義》作演說[4],一般視之為新生活運動的正式開始。

南昌行营
宋美齡於新生活運動中縫衣照,後任新運婦女指導委員會指導長。

其實,與新生活運動有關的準備,尤其在思想方面,早已有跡可尋。1932年4月,蔣介石對中央政治學校學生所作的演說《人格與革命》中,即提出除了「親愛精誠」四字以外,尚要加上「禮義廉恥」方能「挽救墮落的民德和人心」、「改造革命的環境」、「確定我們革命的基礎」。[5] 他又發表《復興民族之根本要務——教養衛之要義》,說明「禮義廉恥」的重要,謂唯有教育和「禮義廉恥」「纔是復興的唯一工具」,又從古人所謂「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引申出「四維既張,國乃復興」的結論。[6]

新生活運動以「禮義廉恥」為重要思想,這是蔣介石對挽救中國危亡的一貫看法。他強調這是和孫中山思想一脈相承。孫中山在《三民主義》裏提出恢復中國民族地位的方法之一,乃係恢復固有的道德。他認為中國人在接受新文化的同時,萬不能將舊文化中的精華——例如固有的「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即後來蔣介石口中之「八德」)等舊道德視為糟粕一併放棄,必須予以保存且發揚光大,方能使民族地位得以恢復,因為這些正是中國比外國優越之處。[7] 由是,國民黨奉為圭臬的《三民主義》是新生活運動的合法性來源與理論權威。[8]

新生活運動在思想層面上,糅合了中國傳統禮教、以國家利益為重,日本傳統的武士道精神、以至基督教價值觀的元素[9],這可見於蔣發起新運過程中的言論與做法。

有謂蔣介石在巡視時看見一個吸紙煙的小孩,有感國民生活不堪,萌生發起新運的意念。對蔣介石這件「軼事」的說法甚多[10],這事道出了新運的出發點——從國民的基本日常生活做起,務求達致一個全面的社會風氣的革新。

[编辑] 新運內容

“禮義廉恥”(四維)是新運的中心思想。蔣介石要民眾把“禮義廉恥”結合到日常的“食衣住行”各方面。新運想要做到的,不僅是表面的市容清潔、謹守秩序,而是“要改革社會,要復興一個國家和民族”1。蔣介石理想化地希望新運能使人民改頭換面,具備“國民道德”和“國民知識”,從根本上革除陋習。

[编辑] 三化

如果說“禮義廉恥”是新運的理論基礎,則“三化”就是實踐理論的行動指引。所謂“三化”,就是“生活藝術化、生活生產化、生活軍事化”,並在各篇演講中強調務必達到軍事化的嚴格標準。

所謂「藝術化」,就是以「藝術」為「全體民眾生活之準繩」,告別「非人生活」,力行「持躬待人」並以傳統之提倡「禮、樂、射、御、書、數」六藝為榜樣,以藝術陶養國民,以達「整齊完善,利用厚生之宏效」。

所謂「生產化」,則旨在「勤以開源,儉以節流,知奢侈不遜之非禮,不勞而獲之可恥」,從而「救中國之貧困,弭中國之亂源」。

而「軍事化」在《新生活綱要》中列於最末,但卻是「新生活」的核心所在。在《新生活運動之要義》中蔣介石即有這樣的陳述:

我現在所提倡的新生活運動是什麼?簡單的講,就是使全國國民的生活能夠徹底軍事化!……勇敢迅速,刻苦耐勞……能隨時為國犧牲!……養成這種臨時可以與敵人拚命為國犧牲的國民,就要使全國國民的生活軍事化。所謂軍事化,就是要整齊、清潔、簡單、樸素,也必須如此,才能合乎禮義廉恥,適於現代生存,配做一個現代的國民!

蔣舉日本人民之能「洗冷水臉」、「吃冷飯」的例子來說明日本人「早已軍事化了,所以他們的兵能夠強」,故此要求中國人民達致同樣的標準。由此可見,提倡軍事化生活之目的,乃在於「安內攘外」,藉此提高國民政府動員人民之能力,一方面與中共抗衡,同時也為準備對付來自日本的威脅。

1936年,蔣介石又在演說《新生活運動第二期目的和工作要旨》中將「軍事化」等同「現代化」:

所謂『現代化』者,就是要『科學化』『組織化』和『紀律化』,概括的說,就是『軍事化』……由此可知我們的生活要『科學化』『軍事化』的意思,就是要徹底剷除過去一切虛偽自私含糊,因循苟且等一切不適合現代的積習,實實在在力行『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的新生活。

總括而言,蔣介石的想法是從人民的基本生活開始,改善其習慣與素質來達致所謂「救國」「復興民族」的目標。

縱使新生活運動未能達致預期效果,也招致社會上不少質疑,但總的來說,新生活運動提倡改良生活,某程度上仍具積極意義。徐中約認為,這種提倡至少能達致心理上的積極作用,使國民在面對日本的威脅下,存有有所作為之感。[來源請求]

[编辑] 新運活動

新運總會曾於1935年3月發出三份對如何實行“三化”作了極詳盡規定的文件。文件條目分明,內容瑣碎,對人民生活方式規定嚴格,如生活藝術化的“有暇時常至野外旅行”;生活生產化的“年未滿六十歲者,不得設宴祝壽”;生活軍事化的“提倡冷水洗浴”。

除了由個人生活做起,新運促進會也舉辦各種活動。參考各省市的工作概況 ,戰前的新運工作大致不外乎提倡清潔和守規矩。“規矩”方面有守時運動、節約運動、升降旗禮等;“清潔”則有夏令衛生運動、清除垃圾和污水、滅蠅競賽等。亦有針對愚民陋習、不良風氣的活動,如識字運動、禁煙消毒(即禁毒)運動等。由於新生活運動力圖直接干涉物質生活與經濟,有學者如James Thomson將新生活運動譏為「建基於牙刷、老鼠夾與蒼蠅拍的民族復興運動」。(James C. Thomson, Jr. While China Faced West: American Reformers in Nationalist China, 1928-1937, p.157.)

[编辑] 組織

1934年7月,「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於南昌正式成立,統領全國各地新運之工作。蔣介石任總會長,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輝為主任幹事,設調查、設計、推行三個部門。1935年年底,蔣介石在南京就任行政院長,當時的新運已發展至全國,新運總會遷至南京,熊式輝因仍任江西省主席而不能赴京兼任新運職務,是以改由錢大昀任主任幹事。次年2月,新運婦女指導委員會成立,由宋美齡任指導長。

1937年3月,新運促進總會組織略有變更,改正、副主任幹事為總幹事、副總幹事,由黃仁霖擔任總幹事;改設計、調查為學校、訓練兩部門。

[编辑] 推行

歌曲作为新生活运动的社会教育方式之一。新生活歌曲主要有:《新生活》、《好国民》、《国民道德》、《有礼貌》、《扶老助弱》、《勇于认过》、《敬尊长》、《明是非辩曲直》、《爱弟妹》、《意志要坚定》、《见义勇为》、《遵守秩序》、《纯洁的心》、《自省歌》、《爱惜公物》、《公共卫生》、《整容仪》、《衣服要朴素》、《成功告诉我》、《节俭》、《身体常运动》、《吃饭时的礼貌》、《节饮食》、《室内的卫生》、《正当的娱乐》、《用国货》、《实行新生活》、《新生活运动歌》、《新生活须知歌》、《青年服务团团歌》等。

[编辑] 戰時新運

抗戰開始後,新生活運動即與抗戰前有着明顯的分別。

思想方面,抗戰前以「四維」規範人民的日常生活,戰時則強調紀律、節約和犧牲精神,要求人民時時刻刻不忘抗敵。蔣介石曾將「禮義廉恥」口號釋為「犧牲自己的全部利益,全心全意奉獻給國家」,此外,也將「『禮』是規規矩矩的態度。『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別。『恥』是切切實實的覺悟」,在1939年新運五週年時,修訂成「嚴嚴整整的紀律」、「慷慷慨慨的犧牲」、「實實在在的節約」、「轟轟烈烈的奮鬥」,這都是為了鼓勵軍民奮力抗戰的需要。

此外,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在抗戰時遷到漢口,到後來遷至重慶,工作已由原本着重道德生活教化,轉為一個「無所不包、無所不是」的運動。隨着抗戰的需要,節約獻金、空襲救濟、搶救難童、成立傷兵之友社,以及在重慶成立陪都新運模範區等,都成了新運的工作範圍。雖然新生活運動的成效於戰前一直不如理想,但新運組織的網絡和動員能力,卻為戰時的服務提供了方便,對抗戰起了正面作用。

[编辑] 終結

抗戰勝利後,中國旋即陷入內戰,國民政府節節敗退,實在無餘力兼顧新運。新運總會因此面臨經濟困難,致使蔣介石於1949年新運十五週年前夕,悄悄指示總幹事黃仁霖「暫停辦理」,後來更消聲匿跡,再沒有恢復,歷時15年的新生活運動無疾而終。196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推出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被認為是新運的延續。

[编辑] 逸事

唐德剛在《通鑑與我》一文中,曾回憶當年他在新生活運動時期的一些趣事。

[编辑] 注釋

  1. ^ 載秦孝儀主編:《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中央文物供應社,1983年)卷十二,頁69。
  2. ^ 蔣介石:《新生活運動發凡》,載秦孝儀主編:《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十二,頁69。
  3. ^ 同上註。
  4. ^ 此次紀念週於南昌百花洲樂群露天電影院舉行,共有五萬多人參加,見關志鋼:《新生活運動研究》(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年),頁73。《新生活運動之要義》演說內容載秦孝儀主編:《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頁70-80。
  5. ^ 蔣介石:《人格與革命》,載秦孝儀主編:《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十,頁498。
  6. ^ 蔣介石:《復興民族之根本要務——教養衛之要義》,載秦孝儀主編:《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卷十二,頁64-5。
  7. ^ 孫中山、蔣介石:《三民主義—增錄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臺北:正中書局,1993年)《民族主義》第六講,頁65-74。
  8. ^ 蔣中正於1935年9月29日嘗於成都出席四川省黨部擴大總理紀念週致訓詞,即以大量篇幅複述《民族主義》第六講之內容,以為其以道德救國之根據。參蔣介石:《救國之道在以教育發揚四維八德》,載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編:《民國二十四年全國新生活運動》(上)(臺北:文海出版社,1989年),頁27-44。
  9. ^ Thomson, James C., Jr., While China Faced West – American Reformers in Nationalist China, 1928-1937.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9, p.152.
  10. ^ 按蔣介石本人在《新生活運動之要義》一文中稱,他是在車上看到「一個小學生吸紙煙」;鄧文儀則有回憶謂蔣介石在閩變視察前方期間「看到一位三歲小孩吸煙,大為感觸,故返南昌後,竭力推行新生活運動。」(鄧文儀訪問,1972年7月19日於臺北,轉引自鄧元忠:《新生活運動之政治意義闡釋》,載《抗戰前十年國家建設史研討會論文集1928-1937》上冊(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頁36);至於James Thomson則引1934年3月21日《字林西報》(North China Herald)的報道謂蔣看到「一個二十來歲穿着校服的小伙子啣着煙在街上與人打罵着」(a boy of 20 in student's uniform with a cigarette in his mouth quarrelling and fighting in the street),見Thomson, p.156.

[编辑] 參考文献

[编辑] 史料及當時論著

  • Young, C. W. H., New Life for Kiangsi. Shanghai: 1935.
  • 《新生活運動言論集》。南京: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委員會,1935年。
  • 《新運十四週年紀念特輯》。臺北:臺灣省新生活運動促進會,1948年。
  • 《蔣夫人思想言論集》。臺北:蔣夫人思想言論集編輯委員會,1966年。
  • 蔣宋美齡著,王亞權、李萼編纂:《蔣夫人言論集》。臺北: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1977年。
  • 秦孝儀主編:《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中央文物供應社,1983年。
  • 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編:《民國二十三年新生活運動總報告》。臺北:文海出版社,1989年。
  • 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編:《民國二十四年全國新生活運動》。臺北:文海出版社,1989年。
  • 新生活叢書社:《新生活運動須知》。南京:出版者不詳,1935年。
  • 蔣介石等著、貝警華編:《新生活論叢》。上海:青年出版社,1934年。
  • 蕭繼宗主編:《新生活運動史料》(革命文獻第68輯)。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75年。

[编辑] 論著及研究

[编辑] 英文書籍

  • Ch'en, Han-ming, New Life for Kiangsi. Shanghai: The China Publishing Company, 1935.
  • Thomson, James C., While China Faced West: American Reformers in Nationalist China, 1928-1937.,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9.

[编辑] 英文論文

  • Bhattacharyya, A.K:《Regeneration of China on the Principles Underlying The New Life Movement》(《以新生活運動所根據的原則求中國的復興》)。載《珠海學報》16期,1988年10月。
  • Dirlik, Arif, 'The Ideological Foundations of the New Life Movement: A Study in Counterrevolution'.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34:4, Aug. 1975, pp. 945–980.

[编辑] 中文及中譯書籍

  • 【美】費正清費維愷主編:《劍橋中華民國史》(上、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 汪榮祖、李敖:《蔣介石評傳》(上)。臺北:商周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
  • 張玉法:《中國現代史》。臺北:東華書局,1999年。
  • 張玉法:《中華民國史稿》。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年。
  • 劉健清、王家典等主編:《中國國民黨史》。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
  • 關志鋼:《新生活運動研究》。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年。ISBN 7806159592

[编辑] 中文及中譯論文

  • 何思瞇:《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婦女指導委員會之研究(民國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載《國史館館刊》復刊第9期,1990年。
  • 卓心美:《新生活運動在倫理教育上的意義與價值》。載《近代中國》54期,1986年8月。
  • 林頌華:《試論新生活運動的特點與效用》。載《江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8:2,1995年5月。
  • 段瑞聰:《抗日戰爭時期之新生活運動》。載《近代中國》131期,1999年6月。
  • 張天任:《抗戰時期的新生活運動(一九三七—一九四五)》。載《近代中國》48期,1985年8月。
  • 曹藝:《新生活運動與國民精神總動員試析》。載《民國檔案》,1999年2月。
  • 程明修譯述:《蔣介石發動「新生活運動」的思想背景》(簡譯自段瑞聰:《新生活運動の発動の背景について—思想的側面を中心に—》)。載《視野—德國敏斯特大學台灣學人季刊》,第三期,年份待考。
  • 黃金麟:《醜怪的裝扮:新生活運動的政略分析》。載《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30期,1998年6月。
  • 鄧元忠:《新生活運動的政治意義闡釋》。載《抗戰前十年國家建設史研討會論文集1928-1937》上冊。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
  • 謝早金:《新生活運動的推行》。載張玉法主編:《中國現代史論集.第八輯.十年建國》。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年。
  • 關志鋼、趙哲:《試論新生活運動之緣起》。載《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4年第2期。
  • 關志鋼:《新生活運動「復古論」析》。載《江漢論壇》,1998年11月。

[编辑] 其他有關之中文著作

  • 鄧文儀:《蔣委員長與新生活運動》。載《文藝復興月刊》第141期,1983年4月。
  • 蕭行易:《先總統 蔣公與「新生活運動」》。載《國魂》497期,1987年4月。
  • 關國煊:《新生活運動五十周年紀念》。載《傳記文學》44:3,1984年3月。

[编辑] 日文論文

  • 段瑞聰:《新生活運動の組織構造と人事—一九三四年二月~一九三七年七月—》,載《法学政治学論究》,第34号,1997年9月。
  • 段瑞聰:《新生活運動の発動の背景について—思想的側面を中心に—》,載《法学政治学論究》,第28号,1996年3月。
  • 段瑞聰:《蔣介石の権力の浸透と新生活運動—一九三四年を中心に—》,載《法学政治学論究》,第38号,199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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