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鄉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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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鄉議局

新界鄉議局香港新界700條原居民鄉村的諮詢及協商的法定組織,成立於1926年。該局的職能,受到香港法例第1097章《鄉議局條例[1]香港基本法第40條[2]所保障。新界鄉議局局址位於九龍塘金巴倫道47號。

新界鄉議局在2004年3月16日劉皇發主席提議,通過向政府申請沙田石門市地段547段(沙田城門河小瀝源安睦街地段),作為興建新局址之用,並成立由林偉強副主席領導的籌建新局址專責小組。新局址將採用南中國鄉僑大宅作為設計模式,以代表鄉議局數十萬新界原居民之生活方式及傳統文化。預計整項建築工程費6至7000萬港元。

目录

[编辑] 歷史

新界鄉議局的前身為「新界農工商業研究總會」,由荃灣鄉紳楊國瑞粉嶺鄉紳李仲莊元朗鄉紳鄧偉棠1923年發起組織,對政府擬推行之建屋補價政策,提出反對,最終迫使政府終止有關政策。

1926年,當時香港總督金文泰為改善政府與原居民的關係,飭令「新界農工商業研究總會」改組為新界鄉議局,並賦予更多權力,成立初期連一般民事案件也會交由新界鄉議局辦理。1959年,香港法例第1097章《鄉議局條例》實施,新界鄉議局也成為香港法定機構之一,並與當時的新界民政署保持密切聯繫。

雖然隨後區議會區域市政局先後成立,作為地區性事務的諮詢及管理議會機構,但新界鄉議局至今仍然有一定的地位,並分別於香港區議會及香港立法會擁有當然議席及功能界別議席,參見香港選舉條目。

[编辑] 組成

鄉議局由屬下的27個地區鄉事委員會所組成。每個鄉事委員會屬下有多條鄉村,而鄉委會主席由村代表選舉產生。27個鄉委會由分別屬於三個區:大埔區元朗區南約區,每個區各自選出一位區代表。這三個區代表的其中一位會成為鄉議局主席,而另外兩位則成為副主席。自1959年《鄉議局條例》實施後,於1960年2月8日即選舉第14屆主席,其後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任期由當選的年份起至第三年止。

現時鄉議局主席是劉皇發(元朗區),兩位副主席分別是林偉強(南約區)及張學明(大埔區)。

二十七鄉鄉事委員會
(2007年4月至2011年3月)
鄉議局
分區
行政區別 鄉 別 主 席 首副主席 副主席
元朗區 屯門區 屯門 劉皇發 陶錫源 曾展雄
元朗區 廈村 鄧致祥 陳植良 鄧裕安
屏山 鄧胤楚 黃耀榮 黃耀光
十八鄉 程振明 林照權 葉振發
八鄉 曾憲強 蔡月榮 郭永昌
錦田 鄧賀年 鄧偉洪 鄧錫銘
新田 文富穩 文國雄 文志雙
大埔區 沙田區 沙田 莫錦貴 鄭耀棠 李志麒
大埔區 西貢北 鄧光榮 何大偉 林啤
大埔 文春輝 李國英 李有慶
北區 粉嶺 李國鳳 李馬榮 彭未齊
上水 侯志強 侯福達 廖駿駒
打鼓嶺 陳崇輝 黃偉炎 林金貴
沙頭角 劉天生 李炳華 溫華安
西貢區 西貢 駱水生 張奕欽 何觀順
坑口 成漢強 劉偉章 李拾璋
南約區 葵青區 青衣 鄧國綱 黃帶喜 陳志榮
荃灣區 荃灣 鍾偉平 楊建林 邱錦平
馬灣 陳崇業 陳衛平 --
離島區 長洲 翁志明 張明輝 李永生
坪洲 林偉強 黃開榆 李極
東涌 張國光 樊志平 --
大澳 李志峰 劉焯榮 釋智慧
梅窩 王就福 曾雲川 張志雄
大嶼南 吳錦泉 張富 毛銀福
南丫南 周玉堂 郭譚福 --
南丫北 陳連偉 周慶福 --

資料來源:二十七鄉鄉事委員會(2007-2011)

[编辑] 主要職責

  • 促進新界居民之間的合作及了解
  • 作為香港政府與新界居民的溝通橋樑
  • 就新界的社會及經濟發展向香港政府提供意見
  • 鼓勵遵守新界居民的傳統風俗和習慣
  • 執行香港行政長官邀請的職能

[编辑] 歷任首長

新界鄉議局的首長是新界鄉議局主席(第9屆及以前稱「局長」),由選舉產生。

[编辑] 鄉議局中學

1961年新界鄉議局之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設立新界鄉議局籌建三區中學委員會。經與政府商討後,以鄉議局選舉區為單位,於元朗大埔南約三區各建一所中學。當時每所中學之建築費,預算約為港幣200萬元。建校委員會承擔每所百分之三十建築費。1969年新界鄉議局元朗區中學校舍開幕;1982年9月新界鄉議局南約區中學落成啟用;1984年5月港督尤德爵士新界鄉議局大埔區中學主持開幕禮。

[编辑] 参考文献

  1. ^ 鄉議局條例(PDF格式)
  2. ^ 香港基本法第40條
  3. ^ 涉嫌賄選及串通投票成立,《石點頭-鍾逸傑回憶錄》,第 36 頁,陶傑 譯,香港大學出版社,ISBN 962-209-664-6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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