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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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字鳳九,號灵皋,晚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清代文学家,首創文學流派桐城派。生於清聖祖康熙七年,卒於清高宗乾隆十四年(1668年1749年),年八十二。

目录

[编辑] 生平與學說著述

五歲課章句,稍長治經書、古文[1],“凡《易》之體象,《春秋》之義例,《詩》之諷喻,《尚書》、《周官》、《禮記》之訓詁,先儒所已云者,皆粗能記憶。”[2],早年不喜宋儒之說[3]。康熙三十年(1691年)遊京師,康熙朝进士,因戴名世《南山集》案牵连入狱,經李光地營救,才免於難。康熙五十二年,清聖祖以「方苞學問,天下莫不聞」,命方苞以白衣平民身分入值南書房,成为清聖祖、清世宗、清高宗三朝皇帝的智囊,后官至礼部侍郎。论文提倡“义法”,提出“义理、考据、辞章”三者不可偏废说[4],作品有《狱中杂记》、《左忠毅公逸事》等。

方苞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創始人,早年究心詞章,康熙三十年尊奉程朱理學散文,康熙五十年(1711年)潛研三禮,五十一年(1712年)成書《禮記析疑》、《喪服或問》,康熙五十九年(1720)成《周官集注》,乾隆十四年(1749)成《儀禮析疑[5]姚鼐推崇方苞:「望溪先生之古文,為我朝文章之冠」。陳宏謀云:「望溪經說,不惟經義開明,可以蕩滌人心之邪穢,維持禮俗。」。

方苞繼承歸有光的「唐宋派」古文傳統,論學以宋儒為宗,提出「義法」主張:「義即《易 》之所謂『言有物』(內容)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形式)也,義以為經 ,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又書貨殖傳後》)他對於文章要求的是「雅潔」。

方苞一生著作等身,有《周官集注》13卷、《周官析疑》36卷、《集外文》10卷、《補遺》14卷等,另刪訂《通志堂宋元經解》等,並擅長撰寫散文,有近六百篇傳世,收於《望溪先生集》中。方苞為文,多明經崇道之作,且重道學。其散文獨樹一幟,自成風格。清初四庫館臣評方苞:「苞於經學研究較深,集中說經之文最多,大抵指事類情,有所闡發。”[6]

[编辑] 家庭

  • 祖父方幟(1615─1687)為歲貢生,任蕪湖縣學訓導、興化縣學教諭。
  • 方仲舒
  • 方舟,方苞嘗稱方舟「制舉之文名天下」。

[编辑] 評價

  • 汪中語:「吾所罵者,皆非不知古今者,惟恐莠亂苗爾;若方苞、袁枚輩,豈屑屑罵之哉。」
  • 全祖望曾说:“世称公之文章,万口无异词,而于经术已不过皮相之。”[7]
  • 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望溪集》条说:“余二十年前读之(《望溪集》),多为浮气所中,又过信钱竹汀(大昕)、汪容甫诸公之言,颇轻视之,故自后从不寓目”,晚岁重读三数过,“始信其中多可传之作,如《读大诰》、《读王风》、《读周官》、《读仪礼》、《读经解》五首,简明宏深,必传之文,非望溪不能作也”。

[编辑] 注釋

  1. ^ 《方苞集.台拱岡墓碣》,卷17
  2. ^ 《方苞集.與呂宗華書》,卷6,頁159
  3. ^ 《方苞集.再與劉拙修書》,卷6,頁174─175
  4. ^ 方苞:《复泰小岘书》:“鼐尝谓天下学问之事有义理、文章、考据之分,异趋而同为不可废。”
  5. ^望溪先生年譜
  6. ^ 《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二十六.望溪集》
  7. ^ 全祖望:《鮚埼亭集.前侍郎桐城方公神道碑銘》,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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