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標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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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語寫法 | |
|---|---|
| 日語原文 | 日本標準時 |
| 假名 | にほんひょうじゅんじ |
| 平文式罗马字 | Nihon Hyōjunji |
日本標準時間(日语:日本標準時;英语:Japan Standard Time;縮寫:JST)是日本所採用的標準時間,比世界協調時快九小時,與韓國標準時、印度尼西亞東部時間和雅庫茨克時間是同一時區,由獨立行政法人情報通信研究機構管理。
沿革[编辑]
日本標準時間是在1886年7月13日公布的明治19年勅令第51号《本初子午線經度計算法及標準時之件》(本初子午線経度計算方及標準時ノ件)中制定。1888年1月1日起,將東經135度的時間確定為日本標準時間,以東經135度線為日本標準時子午線。
1895年12月28日公布(明治天皇簽署日期為1895年12月27日)、1896年1月1日施行的明治28年勅令第167号《標準時關聯文件》(標準時ニ関スル件)又制定了「西部標準時」,將東經120度(GMT+8:00)的時間定為西部標準時,使用地區包括了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與台灣、澎湖群島;東經135度的時間改稱「中央標準時」。西部標準時與中央標準時之間有1個小時的時差。
1937年9月25日公布、1937年10月1日施行的昭和12年勅令第529号《明治28年勅令第167号標準時關聯文件修正案》(明治二十八年勅令第百六十七号標準時ニ関スル件中改正ノ件)刪除《標準時關聯文件》第2條,廢除西部標準時,以中央標準時為日本標準時間。
1948年至1951年,日本依據《夏時刻法》(夏時刻法),於每年5月(1949年為4月)第一個星期六至同年9月第二個星期六實施夏時制。《夏時刻法》已於1952年廢止,此後日本沒有實施夏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