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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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義中華文化中的一種基本精神,旨在明辨是非、邪正、善惡、褒貶。春秋,指東周諸侯列國之春秋,但各國春秋只載其事而無其義,孔子以修訂魯國春秋》為範本,就歷史之事件,言春秋之微言大義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中評論道:「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張其昀在《孔學今義》中,析春秋為「筆法」和「要旨」兩個方面。

春秋筆法
  • 正名實
  • 辨是非
  • 寓襃貶
春秋要旨
  • 尊王:尊天子,护中央權威,反對區域獨立稱霸,擁護天下一統。
  • 攘夷:明辨華夷之防,發揚文化之大義。曰:「夷狄用諸夏禮則諸夏之」。如楚國自稱蠻夷,其後文明日進,中原諸侯與之會盟,則不復以蠻夷視之;而鄭國本為諸夏,如行為不合義禮,亦視為夷狄。若夷狄嚮慕中國,能行禮義,則襃揚而進之。凡與夷狄結盟,跟夷狄狼狽為奸,或用夷狄風俗的諸侯,則為春秋筆法所貶黜。華夷之辨,不以种族為标准,而以文化禮義作量度。

[编辑]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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