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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准駕駛執照(英文:Probationary driving licence,俗稱P牌)是香港運輸署對缺乏經驗的車輛駕駛者(俗稱新牌仔)發出的一種特別的駕駛執照,自2000年10月1日起於電單車實施,而現時正考慮將計劃推廣至私家車及輕型貨車。
在這個制度之下,在上述相關日期或以後駕駛考試獲取合格的駕駛者,在首12個月只會獲發暫准駕駛執照。
[编辑] 注意事項
暫准駕駛執照持有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在其駕駛之車輛的前方及後方掛上寫有「P」字的牌
- 駕駛電單車時不得接載其他乘客
- 在時速限制70公里以上道路行車時,車速不可超過70公里,以及在三線或以上的快速公路上不可使用最右的行車線(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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