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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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estlohn unter dem Gleichgewichtslohn.svg

最低工資基本工资)是一種勞工政策,為勞工最低薪金的金額,通常由政府設立法律,目的是保障工人能以勞力換取足以生存的維生工資。一些國家如新加坡不設立最低工資。

由於各國的所得稅法不同、或有其他補貼(有的是食物、有的是公交補貼、有的是直接以燃油費補貼)、加上物價各有差異、或政府非關稅壁壘,所以對照各國的課稅依據計算國民的實質所得收入,才有參考標準。

目录

各地實行最低工資的情況[编辑]

中國大陸[编辑]

1936年中華民國曾經公佈「最低工資法」,其中關於最低工資率的規定,對於勞工而言相對有利。例如該法第3條規定,最低工資率的標準,「成年工以維持其本身及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但事實上,由於抗日戰爭國共內戰等因素,最低工資法一直沒有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各階層的工資都是一樣的,做與不做也相差無幾。這種情況要直到1970年代改革開放後才消失。

中國大陸現時推行最低工資制度始於2003年2003年12月30日,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通過《最低工資規定》,並在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國內地各省及省內各市都有不同之最低工資標準,例如廣東省中山市於2006年9月1日起將該市內最低工資標準由原本每月人民幣574元調升至人民幣690元.再舉更詳細的事例是:湖北武漢市永幸管業的最低工資由原本每月人民幣1200元調升至人民幣1440元(含福利,不含績效和加班費),其調整幅度由各地政府按該地區平均收入水平與當地物價等因素計算得出,但每月最低工資換算至勞工每日收入之計算方式才是重點,此外,部分地區另外也加入了規定時薪的制度。

中國大陸部分城市、地區 最低工資標準(月薪,單位人民幣

地區名稱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北京 580元 640元 730元 800元 960元 1160元 1260元 1400元
上海 690元 750元 750元 960元 1120元 1280元 1450元 1620元
深圳 690元 810元 850元 1000元 1100元 1320元 1500元 1600元

香港[编辑]

香港最低工資委員會定的每年最低工資標準如下。(單位:港元)

年度 每小時工資 每日工資
(每日8小時)
每日工資
(每日9小時)
2011年5月1日 28 224 252
2013年5月1日 30 (約3.8美元) 240 (約30美元) 270 (約34美元)

香港早於2000年代初期已有聲音要求設定最低工資,作為對低層勞工的一種生活保障。

2008年10月,港府在施政報告中承認「工資保障運動」成效不彰,決定立法制訂最低工資,並涵蓋所有行業。

2010年7月,立法會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同年11月10日確定法定最低工資為時薪28元。

2011年5月1日,最低工資正式生效,但傳媒仍不時揭發無良僱主欺詐清潔工人、建造業工人以及保安員等低收入勞工工資。

台灣[编辑]

臺灣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下。(單位:新台幣 / 元)

年度 每小時工資  每月工資 (30天) 每週工資
(每2週84小時)
每日工資
(8小時)
每日工資
(12小時)
2013年4月1日 109 19,047
2013年1月1日 109(約3.63美元 18,780(約626美元
2012年1月1日 103 18,780
2007年7月1日 95 17,280
1997年 15,840
1986年 6,900
1978年 2,400
1968年 600
備註:(匯率:1:30)

2011年06月29日修正日期:工時:[3]、勞基法:[4]

1968年中華民國行政院發佈《基本工資暫行辦法》,將每月基本工資定為 600元,是台灣首次以法律規定最低工資。

1978年,基本工資調高為 2,400元;1986年調高為 6,900元。

1984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僱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1988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通過《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之後,制定基本工資的相關政策,並開始採取逐年審議調整的階段,此後10年基本工資成長率達到將近一倍。

1997年調整至每月 15,840元過後,因亞洲金融風暴、產業大量外移、科技股泡沫等影響,至2007年為止,曾近十年未調整基本工資。

2007年,行政院院會通過,基本工資自7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 17,280元,每小時 95元.

此後於每年第三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都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調整薪資。

(但調整隨經濟發展狀況及施政考量,並非每年都會調整)

2011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7月21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基本工資調幅為 5.03%,並經行政院院會核定後,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 18,780元,每小時103元。

2012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8月9日召開委員會議,原決議基本工資調幅為1.42%,為每月 19,047元,每小時 109元,但遭到行政院院會以經濟前景不明為由拒絕提案。

這是自 1968年之後,行政院首次拒絕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提出的基本薪資。

最後行政院長陳沖於同年9月26日決議:

2013年1月1日,調漲為時薪 109元,大約3.7美元,而月薪制則暫緩調漲,維持每月 18,780元。

並提出經濟成長率須連兩季大於 3%,及失業率低於 4%的兩項附帶條件。

日本[编辑]

日本依據各都道府縣經濟發展、及產業別的狀況不同,制定最低工資(日語:最低賃金),目前約每年10月左右進行調整,最新一次調整於2012年10月間實施,各都道府縣規定的最低工資為時薪652至850日圓之間(加權平均約751日圓,約9.3美元)。另外,如煉鋼業、機械業等技術程度較高之行業,則另行規定較高的最低工資(約每小時800日圓,約10.1美元)。[1]

韓國[编辑]

大韓民國勞動部自1988年起開始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並每年按通膨率及經濟狀況調整,目前年增幅以韓元計約為6%。每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如下(單位:韓元)。

年度 每小時工資 每日工資 每週工資 每月工資
2006年 3,100元
2007年[2] 3,480元 27,840元(8小時) 786,480元(44小時工作制)
2008年 3,770元 30,160元(8小時) 150,800元(每週40小時)
165,880元(每週44小時)
852,020元(226小時)
2009年 4,000元 32,000元(8小時) 160,000元(每週40小時)
176,000元(每週44小時)
836,000元(每週40小時)
904,000元(每週44小時)
2010年 4,110元 32,880元(8小時) 164,400元(每週40小時)
180,840元(每週44小時)
858,990元(每週40小時)
928,860元(每週44小時)
2011年 4,320元 34,560元(8小時) 172,800元(每週40小時)
190,080元(每週44小時)
902,880元(每週40小時)
976,320元(每週44小時)
2012年[3] 4,580元 36,640元(8小時) 183,200元(每週40小時)
201,520元(每週44小時)
957,220元(每週40小時)
1,035,080元(每週44小時)
2013年[4] 4,860元(約4.3美元) 38,880元(8小時) 194,400元(每週40小時)
213,840元(每週44小時)
1,015,740元(每週40小時)
1,098,360元(每週44小時)

美國[编辑]

美國各州最低工資.
  高於聯邦規定
  等於聯邦規定
  沒有最低工資
  低於聯邦規定
  協商制

現行聯邦最低工資於2009年7月24日起生效,為每小時7.25美元,但多數州另有規定州立基本工資,區間約為每小時5.15至9.19美元不等,此外,部分城市也另外制定,如舊金山為全美基本工資最高﹝10.55美元/小時﹞的城市。美國國會目前有意將最低工資,在2014年前逐年提高至每小時9.8美元。

加拿大[编辑]

加拿大各省法定最低工資情況不同,現行標準為:每小時9.5至11加拿大元之間(約9.7至11.2美元)。

歐盟[编辑]

歐盟各國最低工資 多數歐盟國家的最低工資均以稅後(粗)月薪形式定義的,英國愛爾蘭則以小時的形式定義。27個歐盟國家中有20個國家已確立法定最低工資,如:最低的保加利亞(148歐元/月)、盧森堡(1801歐元/月)。部分國家則由當地的工會、行業協會規定。

英國[编辑]

英國現行最低工資於2012年10月1日起實施,年滿21歲者每小時6.19英鎊(約10美元),另外對21歲以下受雇者及實習生也有不同的規定,每小時自2.65鎊至4.98鎊(約4.3至8美元)不等。[5]

愛爾蘭[编辑]

愛爾蘭於2007年7月1日起,實施現行最低工資制度,由於金融海嘯歐債危機影響,目前已連續5年未調整最低工資。具經驗之成年勞工每小時8.65歐元(約11.2美元),此外對於新僱用勞工及未成年者,則另訂為前者70%至90%的標準﹝即時薪6.06至7.79歐元間,約7.8至10.1美元間﹞

法國[编辑]

法國根據通膨狀況,每年調整最低工資的規定。現行最低工資於2012年7月1日起實施,每小時9.4歐元(約12.2美元),每月1425.67歐元(約1850美元)。

德國[编辑]

每月不低于1000欧元

荷蘭[编辑]

荷蘭在1968年確立了法定最低工資。現行最低工資於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目前對於年齡超過23歲全職受僱傭工作的標準為:1469.4歐元/月,339.1歐元/週,67.82歐元/日,而15至22歲年輕人的標準則定義為正常值的30%至85%,並隨年齡而增加。﹝即月薪440.8至1249歐元間﹞

澳洲[编辑]

希望增加最低工資的抗議者

澳洲自1904年調解仲裁法例通過時起至2006年為止,全國的最低工資都是由獨立仲裁機關澳洲工業關係委員會負責處理。2006年起,執政自由黨政府把委員會設定工資的權力,交予工會代表人數比例、透明度和公眾監管度均較低的澳洲公平工資委員會處理。堅決推動這一切工業關係改革的霍華德總理隨後被選民唾棄、成為第二位喪失議席的澳洲總理之餘(領導的黨勝利、但黨魁失去本身議席便不能再當總理),他帶領的自由黨亦在大選中落敗。[6][7][8][9]

現行最低工資於2012年7月1日起實施,最低工資為周薪606.40澳元,時薪為15.96澳元。(以2012年8月至9月間平均匯率1澳元=1.04美元計,約為周薪630美元,時薪16.6美元。) [10]

常見問題[编辑]

最低工資的出現可能會令相關的物品、服務價格上升,甚至為社會帶出新問題。[11]最低工資不同一般的價格下限,最低工資一定不可以設定在以往約定的薪金均衡點之上,否則最低工資的反效果不是個別事件而是社會問題。

由於最低工資是指在工資上加設下限,薪酬不可低於該法律下限,當薪酬下限高於原來的市場平均或公司規定之薪酬價格,將導致受影響的公司開支成本上升。在公司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下,將出現「成本轉移」現象,如同加所出現的問題,公司可把多出的成本轉移至別人身上,由員工和(或)消費者負擔成本。物品、服務的零售價會上升、員工福利(如飯鐘錢)會減少、物品、服務質素下降等,都是公司回應最低工資問題的招數。[12]

最高工資[编辑]

指薪酬不可高於該法律的上限,使用例子非常少。

參見[编辑]

相關[编辑]

註腳[编辑]

  1. ^ http://www.mhlw.go.jp/seisakunitsuite/bunya/koyou_roudou/roudoukijun/minimumichiran/index.html
  2. ^ 韓國勞動部. 내년 최저임금 12.3% 올라 시간당 3480원. 2006-06-29 [2011-04-06] (韩文). 
  3. ^ 정진우 기자. 내년 최저임금 4580원 결정, 양대노총 '무효' 주장. 머니투데이. 2011-07-13 [2011-07-13] (韩文). 
  4. ^ 明年度最低工資為每小時4860韓元. KBS World. 2012-06-30 [2012-10-05] (中文). 
  5. ^ [1] - DirectGOV, 2012年10月5日 索取 (英文)
  6. ^ 工業關係重要選舉議題 - 墨爾本時代報, 2008年7月29日 索取 (英文)
  7. ^ 自由黨內部調查揭發工業關係隱憂 - 雪梨晨鋒報 2007年6月21日, 2008年7月30日 索取 (英文)
  8. ^ 碧什為《工作選擇》辯護 - 澳洲廣播公司 2007年11月28日, 2008年7月30日 索取 (英文)
  9. ^ 黨魁宣佈《工作選擇》已死亡 - 澳洲廣播公司 2007年12月19日, 2008年7月30日 索取 (英文)
  10. ^ [2] - 澳洲公平工資委員會, 2012年9月27日 索取 (英文)
  11. ^ 香港的飯鐘錢現象
  12. ^ 迪士尼逾千員工簽名 爭飯鐘錢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