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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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檢察署 Superme Prosecutor Office(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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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總長 | 黃世銘 |
| 主任檢察官 | 林偕得 |
| 書記官長 | 洪泰文 |
| 任命者 | 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 |
| 組織編制 |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日期 | 1928年11月16日 |
| 所屬部門 | 法務部 |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 聯絡資訊 | |
| 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5號 |
| 網站 | www.tps.moj.gov.tw |
最高法院檢察署,簡稱最高檢,是中華民國最高檢察機關,辦理最終審之檢察事務,另設特別偵查組辦理政府高階官員涉嫌特定重大刑事案件的偵查。最高法院檢察署的首長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現任檢察總長為黃世銘[1]。1928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布最高法院组織法,正式确定在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配置檢察署。1980年7月1日起實施「審檢分隸」,最高法院檢察署及轄下各級檢察署正式隸屬於法務部,最高法院以及各級法院则隸属司法院[2]。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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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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