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界函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定义在集合X上的函数称为有界的,如果它所有的值所组成的集合是有界的。也就是说,存在一个数M>0,使得对于X中的所有x,都有
。
有时,如果对于X中的所有x,都有
,则函数称为上有界的,A就是它的上界。另一方面,如果对于X中的所有x,都有
,则函数称为下有界的,B就是它的下界。
一个特例是有界数列,其中X是所有自然数所组成的集合N。所以,一个数列f = ( a0, a1, a2, ... ) 是有界的,如果存在一个数M > 0,使得对于所有的自然数n,都有
- |an| ≤ M。
例子 [编辑]
- 由f (x)=sin x所定义的函数f:R → R是有界的。如果正弦函数是定义在所有复数的集合上,则不再是有界的。
- 函数
(x不等于−1或1)是无界的。当x越来越接近−1或1时,函数的值就变得越来越大。但是,如果把函数的定义域限制为[2, ∞).,则函数就是有界的。
- 函数
是有界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