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集中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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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集中營或稱強制收容所,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境內刑事拘留所的形式之一,以容納大量政治犯為主。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對它們沒有統一的名稱,一般為“管理所”(政治的犯罪,叛国与反金日成父子,被称地獄)、“教化所”(比較罪重者)、“集結所”、“勞動鍛煉隊”(脱北失败者)、“監獄”、“拘留場”(未处决犯人)等。管理機構也不盡相同,基本由“國家安全保衛部”、“社會安全部”、“人民保安省”管理。[1]但國際社會普遍認為其存在侵害人權的事件,包括飢餓毆打性侵犯等。[1][2]还有专门收容政治犯的精神病院。其中不少被关押者人会被认定为“不可救药者”服劳役至死[3]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集中營列表 [编辑]

以下為所有可能的集中營的編號及地理位置。[4]一般以級行政單位命名,如有處於同一郡的,則降至以/區級單位命名,並加上“里”/“區”字。其中紅色國家安全保衛部管轄,藍色社會安全部管轄,默認黑色由其他或不明部門管轄。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