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成化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俊(1431年—?),字子英,陝西鳳翔府岐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编辑]

成化五年(1469年),登進士,授吏科給事中,屢遷都給事中。成化十五年,憲宗以李孜省太常寺丞,遭到李俊反對,於是改他職。當時汪直亂政,陷害馬文升等人戍邊,李俊及同官二十七人連同御史王濬等其他人也被憲宗責怪,被杖刑。成化二十一年,有天文異象,憲宗下詔求直言,李俊率六科諸臣上言進諫。之後出任湖廣布政司參議。弘治中,屢官山西參政[1]

家族[编辑]

曾祖李克用。祖父李智。父亲李賜[2]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八十》,出自《明史

参考[编辑]

  1.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李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進士。除吏科給事中,屢遷都給事中。十五年,帝以李孜省為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贓吏,不宜玷清班,奉郊廟百神祀。」會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監副。時汪直竊柄,陷馬文升、牟俸遣戍。帝責言官不糾,杖俊及同官二十七人,御史王濬等二十九人。當是時,帝耽於燕樂,群小亂政,屢致災譴。至二十一年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氣,聲如雷。帝頗懼,詔求直言,俊率六科諸臣上疏。帝優詔答之。降孜省上林丞,常恩本寺丞,繼曉革國師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誥敕。制下,舉朝大悅。五月,俊出為湖廣布政司參議。弘治中,屢官山西參政,卒。”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