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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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邦1906年4月10日1952年4月21日),為台灣抗日運動的重要人物,日本時代曾經前往中國,進行抗日活動,在國民政府戒嚴時期的白色恐怖中遇害。本名李肇基,臺北縣蘆洲市人。妻子嚴秀峰

李友邦於1921年參加台灣文化協會1924年在台北師範學校(現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就讀時因反日行動遭日本警察通緝,因此潛逃中國,並且進入黃埔軍校第二期,在校其間,1924年(一說1926年)在孫中山的支持下成立「台灣獨立革命黨」,後來又參加「廣東台灣學生聯合會」、廣東臺灣革命青年團等組織,並與中國共產黨有所往來。

1927年,因蔣介石進行清黨,李友邦潛赴杭州,祕密從事革命活動。因結交許多左翼人士,於1932年被捕入獄,至西安事變第二次國共合作後才正式被釋放。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李友邦在金华縣著手恢復台灣獨立革命黨,並前往福建崇安縣招募台灣同鄉組織抗日武裝力量,後經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批准,1939年2月台灣義勇隊」在浙江省金華正式成立,6名兒童也組成「台灣義勇隊少年團」,李友邦為義勇隊隊長,李友邦隨即利用機會對中國人宣傳,他說:「台灣人要自由獨立,也正如中國爭取民族解放一樣。」又說:「只要是對中國抗戰,台灣獨立有利,我可以犧牲一切去苦幹到底。」1940年李友邦復刊機關報《臺灣先鋒》,又出版《臺灣革命叢書》。後台灣獨立革命黨加入臺灣革命團體聯合會,後聯合會更名為臺灣革命同盟會。此時與嚴秀峰結爲夫婦。後李友邦授銜為少將隊長,戰後升至中將。

1945年12月8日,李友邦率台灣義勇隊回臺,兼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台灣區團部籌備處主任,受國民黨監視。1946年,台灣義勇隊遭中華民國政府強制解散。李友邦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臺灣分團主任。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李友邦被陳儀以「通匪」與「幕後鼓動暴動」之罪名逮捕,並解送南京監禁3個月,經過陳誠援救後被釋放。李友邦回台灣之後擔任臺灣省黨部副主委兼改造委員會委員,1952年因「匪諜案」於4月21日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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