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邦
李友邦(1906年4月10日- 1952年4月21日 (46歲)),本名李肇基,臺北縣蘆洲鄉人。妻子為嚴秀峰。是台灣抗日運動的重要人物,日本時代曾經前往中國,進行抗日活動,在國民政府戒嚴時期的白色恐怖中遇害。
[编辑] 生平
李友邦於民國十年(1921年)參加台灣文化協會,民國十三年(1924年)在台北師範學校(現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就讀時因反日行動遭日本警察通緝,因此潛逃中國,並且進入黃埔軍校第二期,在校期間(1924年,一說1926年)於孫中山的支持下成立「台灣獨立革命黨」,後來又參加「廣東台灣學生聯合會」、廣東臺灣革命青年團等組織,並與中國共產黨有所往來。
民國十六年(1927年),因蔣介石進行清黨,李友邦潛赴杭州,祕密從事革命活動。因結交許多左翼人士,於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被捕入獄,至西安事變第二次國共合作後才正式被釋放。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李友邦在金华縣著手恢復台灣獨立革命黨,並前往福建崇安縣招募台灣同鄉組織抗日武裝力量,後經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批准,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2月「台灣義勇隊」在浙江省金華正式成立,6名兒童也組成「台灣義勇隊少年團」,李友邦為義勇隊隊長,李友邦隨即利用機會對中國人宣傳,他說:「台灣人要自由獨立,也正如中國爭取民族解放一樣。」又說:「只要是對中國抗戰,台灣獨立有利,我可以犧牲一切去苦幹到底。」1940年李友邦復刊機關報《臺灣先鋒》,又出版《臺灣革命叢書》。後台灣獨立革命黨加入臺灣革命團體聯合會,後聯合會更名為臺灣革命同盟會。此時與嚴秀峰結爲夫婦。後李友邦授銜為少將隊長,戰後升至中將。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12月8日,李友邦率台灣義勇隊回臺,兼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台灣區團部籌備處主任,受國民黨監視。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台灣義勇隊遭中華民國政府強制解散。李友邦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臺灣分團主任。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李友邦被陳儀以「通匪」與「幕後鼓動暴動」之罪名逮捕,並解送南京監禁3個月,經過嚴秀峰援救後被釋放。李友邦回台灣之後擔任臺灣省黨部副主委兼改造委員會委員,民國四十一年(1952年)因「匪諜案」於4月21日被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