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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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節(648年-690年)是唐高宗李治的第四个儿子。他的母亲是蕭淑妃,被封为许王。
李素節生性聪明,非常受到高宗的喜欢。一开始他领雍州牧。后来他的母亲被武则天害死后李素節被贬为申州刺史。666年高宗下令,以李素節長年患病為理由,不再召喚李素節入京朝見。李素節因此知道武后猜忌他,因此作《忠孝论》来表明自己无罪,但這引起武后对他更加憤怒,将他流放到鄱阳。678年任命他为岳州刺史,此后又多次迁徙。690年遭诬告,被勒令入京,在龙门驿被缢死。以庶人礼被埋葬。
李素節的儿子中,九个年长的儿子李璟、李瑛、李琪、李琬、李瓚、李瑒、李瑗、李琛、李唐臣全部被杀,四个年幼的儿子李琳、李瓘、李璆、李钦古被发配到雷州关押。唐中宗復位后他被恢复王位,他的儿子李瓘继承其王位。
《新唐书·列传第六》中记载李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