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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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憫農》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李紳(772年—846年7月29日),字公垂亳州(今屬安徽)人,生於烏程(今浙江湖州),長於潤州無錫(今屬江蘇)。唐朝大臣,曾參與牛李黨爭。亦為詩人,文學上,參與新樂府運動

簡介[编辑]

李紳生於唐大曆七年(772年),曾祖父李敬玄,祖父李守一籍安徽亳州。父李晤,历任金坛乌程(今浙江吴兴)、晋陵(今江苏常州)等县令,携家来无锡,定居梅里抵陀里(今江苏无锡东亭长大厦村)。李绅六岁时,死了父亲,由母亲教育经义之书。他长得形狀眇小,但是很精悍,能為歌詩[1]。15歲時讀書於惠山。與元稹白居易共倡“新樂府” 詩體,史稱“新樂府運動”。

元和元年(806年)进士,补国子监助教。润州观察使李锜聘为从事,不願隨其叛亂,錡欲殺之,未果,後錡伏誅,乃得拜右拾遺[2]元和七年擔任校書郎[3]歷官翰林學士,轉任右補闕,与李德裕元稹同时号“三俊”,後捲入牛李黨爭。長慶元年(821)三月,改為司勛員外郎、知制誥。二年二月,破格升任中書舍人,入中書省。长庆四年(824年)李党失势,受李逢吉排擠被貶為端州(今廣東肇慶司馬[4]

宝历元年(825年)改任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不久迁滁州、寿州刺史,又改授太子宾客分司东都

太和七年,李德裕拜相,任李绅為浙东观察使开成元年(836年)任河南尹,[5]歷任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使[6]、宋亳汴颖观察使。开成五年(840年)任淮南节度使。不久入京拜相,官至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封赵国公。[7]

李绅为官有政绩,但處於牛李黨爭之下,建树不大[8]会昌四年(844年)因中風辭職[9],又出任淮南节度使,[10]“以旧宰相镇一方,恣威权”,百姓“惧罹不测,渡江淮者众矣”。[11]

李绅在扬州時還经手“江都尉吴湘冤案”,李绅誤信扬州都虞侯刘群之言,将江都县尉吴湘逮捕下狱,以 贪污、强娶民女罪,判處死刑。後來朝廷命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發現吴湘贪赃属实,强娶民女罪不实,奏称吴湘罪不至死。李德裕袒护李绅,无故贬斥崔元藻,最後吴湘仍被處以死刑。[12]

會昌六年七月初三日(846年7月29日),病逝扬州[13]李绅的作品短小精悍,於诗最有名,时号「短李」。[14]

文學[编辑]

全唐詩》錄《追昔游诗》3卷、《杂诗》1卷。詩作中以《悯农》最为著名。[15]

軼事[编辑]

李绅脾气急躁,蔑视僧人[16],“必问难锋起,祗应不供者,多咄叱而出”[17],有僧人向李绅宣传因果报应。他问:“师父从何处来?”僧以話頭禪答:“贫僧从我来的地方来。”李绅将他鞭打二十下,说:“那我讓你從該走的地方回去!”[18]

子孙[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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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编辑]

  1. ^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紳六歲而孤,母盧氏教以經義。紳形狀眇小而精悍,能為歌詩。鄉賦之年,諷誦多在人口。”
  2. ^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紳以錡所為專恣,不受其書幣,錡怒,將殺紳,遁而獲免。锜诛,朝廷嘉之,召拜右拾遗。”
  3. ^ 元稹有〈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一一首〉。
  4. ^ 李绅《趋翰苑遭诬构四十六韵》(《全唐詩》卷四百八十)詩云:“砺吻矜先搏,张罗骋疾驱。”句下自注: “余遭逢吉构成遂,敬宗听政之前一日,宣命于月华门外窜逐。”
  5. ^ 李紳〈拜三川守〉(《全唐詩》卷四八二)詩序:“開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蒙恩除河南尹。”
  6. ^ 李绅〈拜宣武軍節度使〉(《全唐詩》卷四八二)詩序:“開成元年六月二十六日,制授宣武軍節度使。七月三日,中使劉泰押送旌節止洛陽,五日赴鎮。”
  7. ^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九月,以淮南節度使、檢校尚書左僕射李德裕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兼門下侍郎;以宣武軍節度使、檢校吏部尚書、汴州刺史李紳代德裕鎮淮南。”
  8. ^ 李樹桐《隋唐史别裁》第207頁:“牛黨利祿心較重,不得志時盡力鑽營,得志時又要排除異己引進同類,因之在政治上難有建樹。李黨具有事功心,得志之後,對內對外都有政績表現。但為求得建樹事功的機會,又不得不以擊敗牛黨為先決條件;所以兩黨都難免意氣之爭。”
  9. ^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四年,暴中风恙,足缓不任朝谒,拜章求罢。”
  10. ^ 《新唐書》卷一八一:“居位四年,以足緩不任朝謁,辭位,以檢校右仆射平章事,復節度淮南。”
  11. ^ 《太平廣記》卷二百六十九 酷暴三
  12.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记载:“淮南节度使李绅按江都令吴湘盗用程粮钱,强聚所部百姓颜悦女,估其资装为赃,罪当死。湘,武陵之兄子也,李德裕素恶武陵,议者多言其冤,谏官请覆按,诏遣监察御史崔元藻、李稠覆之。还言:‘湘盗程粮钱有实。颜悦本衢州人,尝为青州牙推,妻亦士族,与前狱异。’德裕以为无与夺。二月,贬元藻端州司户,稠汀州司户,不复更推,亦不付法司详断,即如绅奏,处湘死。谏议大夫柳仲郢、敬晦皆上疏争之,不纳。”《册府元龟》卷六百九十九说:“李绅文宗开成中镇维扬,有颜氏女殊色,为游客吴湘所聘。绅屡求之,意欲遗李德裕,为湘所拒,乃诬以他罪害之。颜氏女寻亦自裁。”同书卷八百七十五亦载,“差御史崔元藻案问,据湘虽有取受(受贿),罪不至死。李德裕党附李绅,乃贬元藻岭南,取淮南案,断湘处死。于是李德裕等并坐贬官,李绅已死,追夺三任官诰”。
  13. ^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八:“會昌六年秋七月壬寅淮南節度使李紳薨。”
  14. ^ 白居易《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笑劝迂辛酒,闲吟短李诗。”
  15. ^ 據史料記載,李绅和聂夷中都有可能是《锄禾》詩的作者,目前學界主流認定是李紳原作。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三十九记载:“紳初以《古風》求知於呂溫,溫見齊煦,誦其《憫農詩》曰‘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又曰:‘此人必為卿相。’果如其言。”但孙光宪著有《北梦琐言》卷二记载:“咸通中,礼部侍郎高湜知举,榜内孤贫者公乘亿,赋诗三百首,人多书于屋壁。许棠有《洞庭诗》尤工,诗人谓之‘许洞庭’。最奇者有聂夷中,河南中都人,少贫苦,精于古体,有《公子家》诗云:‘种花于西园,花发青楼道。花下一禾生,去之为恶草。’又《咏田家》诗云:‘父耕原上田,子斲山下荒。六月禾未秀,官家已修仓。’又云:‘锄禾當日午,汗滴禾下土。谁念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又云:‘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我愿君王心,化为光明烛。不照绮罗筵,只照逃亡屋。’所谓言近意远,合《三百篇》之旨也。”
  16. ^ 李绅任宰相時有〈条流僧尼敕〉,《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17. ^ 宋高僧传》卷11《唐扬州慧照寺崇演传》
  18. ^ 《云溪友议》卷上
前任:
崔珙
唐朝尚书右仆射
843年—844年
繼任:
杜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