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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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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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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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文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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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文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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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文名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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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是指人類群居之地,通常以一個地理區或社區為範圍;在英文的定義中,規模通常略大於村鎮,而小於市鎮,與集鎮類似。現代多作為行政區劃單位。
目录 |
中華民國 [编辑]
『村』及『里』為中華民國之第四級行政區劃名稱;亦是最基層之地方自治單位。隸屬於區、縣轄市、鎮者稱為里;隸屬於鄉者稱為村。村和里下還有「鄰」之編組。設「村(里)長」、「村(里)幹事」各一名,處理行政事務。村(里)長由村(里)民投票產生,村(里)幹事則為鄉鎮市區公所之行政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编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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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行政区 | ||
| 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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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术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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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会/首府 | ||
| 计划单列市 | ||
| 较大的市 | ||
村(行政村)为中国大陆地方行政体系中,最小的自治单位,其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称为主任(俗称“村长”)。1998年中国正式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此前的试行版本同时废止),重申村民委员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避免与地理概念的村庄、村落和自然村落的混淆,具有地方政治含义的村民委员会的辖区范围,常以“行政村”之名作为特指。 村划分的行政编组为村民小组。村的人口规模主要依据当地的人口密度、自然地理、经济水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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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历年村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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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 | 1001272 |
| 1991年 | 1018593 |
| 1992年 | 100.4万 |
| 1993年 | 101.3万 |
| 1995年 | 93.2万 |
| 1996年 | 92.8万 |
| 2000年 | 73.2万 |
| 2003年 | 66.3万 |
| 2004年 | 625147 |
规模 [编辑]
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措施之一,自2000年前后开始大面积推行“合并行政村” 的改革并推出系列农村改革措施,2003年3月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推行,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承诺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村的合并工作先后在各个省、自治区推行,各省区、各县(市)分步骤进行。截至2004年,行政村的数量由1991年的1018593个减至2004年的625147个,其中部分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转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的人口规模依照各地的人口密度不同而有差异,在中部、东南沿海地区,合并之前约为1000人左右,西部地区只有数百人;合并之后,人口规模中部、沿海地区超过二千人。
日本 [编辑]
在日本,「村」一詞原本即指鄉村,明治時代後才成為行政區劃單位。根據《日本国憲法》第92條和《地方自治法》,村(日语:そん、むら;亦稱為「行政村」)為地方公共團體之一,相當於中國與台灣的「鄉」,隸屬於都道府縣之下,與市、町同級。
原本各都道府縣皆有「村」此種行政區劃,但經過2000年代以來的市町村合併後,截至2008年4月1日止,日本全國已有13個縣沒有行政村的設置。
無行政村設置的都道府縣 [编辑]
(2010年4月1日止,共有13縣)
※備註:兵庫縣與香川縣在平成大合併以前,已無行政村的設置。
設有一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 [编辑]
(2010年4月1日止,共有11府県)
※備註:大阪府千早赤阪村本來預定將併入河内長野市,河内長野市已於2008年通過合併方案,但由於千早赤阪村於2009年的村議會投票中反對合併的佔多數,因此合併議決最終告吹,亦連帶積極推動合併的村議會議長要辭職。
設有二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 [编辑]
(2010年4月1日止,共有5県)
設有三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 [编辑]
(2010年4月1日止,共有3県)
設有四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 [编辑]
(2010年4月1日止,共有3県)
設有5~10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 [编辑]
- 岩手縣(6村) - 瀧澤村、九戶村、野田村、川井村、田野畑村、普代村
- 山梨縣(6村) - 小菅村、丹波山村、忍野村、道志村、鳴澤村、山中湖村
- 高知縣(6村) - 馬路村、北川村、藝西村、日高村、大川村、三原村
- 青森縣(8村) - 六所村、新鄉村、風間浦村、佐井村、東通村、西目屋村、蓬田村、田舍館村
- 東京都(8村) - 檜原村、(以下為島嶼部)青島村、小笠原村、神津島村、利島村、新島村、御藏島村、三宅村
- 熊本縣(8村) - 產山村、西原村、南阿蘇村、五木村、球磨村、相良村、水上村、山江村
- 群馬縣(9村) - 榛東村、上野村、南牧村、嬬戀村、六合村、高山村、片品村、川場村、昭和村
設有超過11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 [编辑]
(共有5道縣)
※備註:如包含北方領土內劃定的6村在內,北海道則以21個村排名全國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