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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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杰
 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士
性別
政黨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1]
籍貫 福建省漳州市東山縣
出生 1952年11月8日 (1952-11-08)(59歲)
學歷
  • 建國高中
  • 東海大學政治系畢業
  •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
經歷
  • 臺北市議會(第二屆)議員
    (1973年12月25日-1977年12月25日)
  • 立法院(第二屆)立法委員
    (1993年-1997年)
  • 新竹市政府副市長
    (2000年10月16日-2001年12月25日)
  • 《前進周刊》創辦人
  • 民主進步黨中常委
  • 兩岸關係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新國會雜誌發行人

林正杰(1952年11月8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臺灣外省人籍貫福建漳州東山縣。早期曾是台灣「黨外運動」中反對派人士組織「黨外」(即民主進步黨前身)的重要成員,有「街頭小霸王」之稱。後於1990年退出民進黨。曾任新竹市副市長、台北市議員、(其本人亦於任內與陳水扁謝長廷被稱為「黨外三劍客」。)中華民國立法委員。現在是中華統一促進黨主席、紅衫軍自主公民協會第一任理事長。


目录

[编辑] 黨外時期

林正杰在「黨外」時期即積極參與台灣民主運動,也是「黨外」前進系的領導人,前進系在「黨外」中被稱為「課外活動組」,專長於活動策劃與造勢,善於把政治議題轉化為群眾運動。前進系的政治風格相當程度反映了林正杰個人的特質。早在1976年,林正杰就曾擔任黨外大老郭雨新康寧祥的助選員。1979年美麗島事件時,林正杰服預官役,無法參與因而逃過一劫。美麗島事件,黨外領導者多被捕,造成黨外勢力的斷層。林正杰退伍時,林濁水周伯倫等人前往迎接,林正杰被稱為黨外的長子,賦予傳承黨外香火重任。1981年,林正杰與陳水扁謝長廷康水木4人以「黨外、制衡、進步」聯合參選台北市議員。林正杰參選大安、城中跟龍山選區,年底4人皆高票當選市議員。

[编辑] 市議員時期

1981年林正杰進入台北市議會。市議員任時,林正杰與陳水扁謝長廷因問政相近且常常並肩質詢,因此被稱為「黨外三劍客」。當時由於黨外市議員經常在議會與國民黨的市議員發生衝突,也造成黨外的見報率逐漸提高。

[编辑] 街頭狂飆十二天

1985年因質詢國民黨籍市議員胡益壽向市銀行違法超貸1億元事件而被判刑。8月29日,林正杰被拘提到庭答辯。9月1日,傳出林正杰將被判重刑的消息。林正杰決定不上訴,轉而進行抗議行動。9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無視市議員言論免責權,將林正杰以毀謗罪判1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林正杰不滿判決結果,已事先準備好「為司法送終,向市民告別」的聲明書和一只象徵「送終」的走出法庭。並突破警察封鎖,發起十二天街頭狂飆,在全台各地的街頭,以未預告不定點的沿街遊行方式,開始「向市民告別」行動。9月27日,林正杰在黨外人士陪同下入獄。

[编辑] 告別民進黨

1990年,林正杰發表「寧願再為黨外」聲明退出民進黨。

[编辑] 毆打金恆煒事件

2006年8月24日民視21:00~22:00現場直播的政論節目《頭家來開講》,主持人是胡婉玲;受邀來賓除了林正杰外,還計有民進黨副祕書長蔡煌瑯、《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討論的主題是《施明德真向蔣介石寫求饒信?》。

節目中林正杰不滿金恆煒在胡婉玲說話的時候插嘴質疑他的論點,隨即演變成雙方口角。之後林隨即揚言金很「欠扁」,金恆煒立刻反駁,但話還沒說完,林正杰突然起身掌摑金恆煒,並踢一腳,打落金恆煒的眼鏡

胡婉玲趕緊要求導播暫停節目播出並插播廣告。進廣告期間,林正杰又作勢打人,但遭蔡煌瑯制止而未能得逞。兩人都不認為自己有錯。金恆煒隨即到台安醫院縫了五針。

事件發生後,《頭家來開講》如常播出。林正杰為干擾節目一事向胡婉玲、民視表達歉意,但對毆打金恆煒一事毫無悔意。林正杰宣稱「若是金恆煒態度不改,他就要見一次扁一次。」而金恆煒則表示,林正杰的行為非常可恥,他無法原諒林正杰。隨後,金恆煒前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報案,控告林正杰傷害,然後再控告林正杰恐嚇。對此林正杰予以表態,說倘若金恆煒提起控告,他也將反之控告金恆煒誹謗。

對於此次事件,民視、民進黨中央、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總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一致譴責林正杰的暴力行為。

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總部發言人賀德芬宣布,不歡迎林正杰或是與他有任何關連的組織參與靜坐;如果林正杰執意到場聲援,一定把他請出去。賀德芬表示,林正杰並非倒扁總部成員,但此舉出人意料之外,「感覺這拳好像打在倒扁鼻樑上。」賀德芬說:「他(林正杰)個人這種火爆脾氣,我們一定要譴責啦!實在是不應該。可是你看這個談話節目要不要檢討一下,一天到晚這樣針鋒相對;我覺得這整個氣氛的對立,這也是原因之一。我們希望林正杰能夠道歉,然後要撇清;他要說清楚跟我們這邊是沒有關係的。」事后林正杰發表聲明,宣布退出倒扁活動。

林正杰說,距離這次打人之前,最後一次打架是1990年在立法院時,打斷國民黨籍的僑選立委五根骨頭;這次原本不打算動手,但金恆煒一再打斷他的話,忍無可忍才出手;「事後,大家好像把我當成流氓,賀德芬也要我不要去倒扁靜坐。我寧願在家看王建民打球,也是一種愛國的表現。」

2006年12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林正杰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五萬元。[2]2007年10月29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林正杰須賠償新台幣一百萬元;林正杰批評,從來沒有「毆打輕傷,卻判賠百萬」的案例,他將上訴。[3]

[编辑] 各方評論

  • (節目來賓)費鴻泰事後向記者指稱,金恆煒不斷干擾林正杰的發言,林正杰抗議無效才揮拳,因此兩人該一起為暴力事件負全部責任。
  • 游錫堃表示,倒扁運動已催化社會對立、演變成暴力衝突,台北市長馬英九應負相當的責任。
  • 馬英九表示,國民黨和他本人都沒有容許暴力發生的想法,現在和以後也都不會容許;「希望民進黨不要無的放矢。」
  •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質疑,是因為馬英九「捐出一百元反扁,才會讓暴力蔓延。」
  •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錦隆表示,譴責此一暴力事件;但是這件事情「關馬英九什麼事?不要什麼事都怪到馬英九身上。」
  • 國民黨立委徐少萍表示,林正杰和金恆煒給所有人一個非常不良的示範,全民應予以譴責。她說,民進黨長期以來的街頭運動都有肢體衝突;「游錫堃看到兩個同是挺綠人士的人在節目上暴力相向,不知反省,竟還怪罪到馬英九頭上,認為造成藍綠對決是馬英九的錯。」
  • 國民黨立委侯彩鳳認為,「這是品格問題。你只要不順從我,我就扁你,是言論自由的時代嗎?陳水扁都沒有錯,都是馬英九的錯?難道這是一個無限上綱的時代?」
  • 立委張慶忠指出,林正杰脾氣一向火爆衝動,如同陳水扁擔任立法委員時一樣,當眾拿起椅子在國會殿堂摔。他說:態度的傲慢,加上語言、肢體的暴力,都是敎壞小孩。他又說:陳水扁公然利用接見外賓時的場合,用此事件來藉機消費倒扁人士,形成雞同鴨講的情況,也是一種語言暴力,不尊重外賓,也影響國格。
  • 蘇貞昌表示,一個放言要和平靜坐倒扁的人,竟然當著全國觀眾暴力動手毆打一位「教授」,把他的鼻骨打斷,還大言不慚地說見一次還要打一次;「相信大家看了同感憤怒,且非常憂心。台灣如果被這樣亂,那還得了?」
  • 汪笨湖簡余晏台聯提名的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這兩位政論節目名嘴邀集其他名嘴展開連署,聲明拒絕與林正杰同台,「向暴力說不。」
  • 政治評論家胡忠信《悲劇與鬧劇》一文批評:「林正杰在盛怒之下痛打金恆煒,打人當然不對,造成負面形象。然而,陳水扁在事發後將金恆煒捧成『名嘴英雄』,民進黨也鼓動宣傳機器營造『中國人打台灣人』,卻又將事件扭曲成政治利基;如此價值觀的顛倒,除了混淆是非以外,並無助於貪腐事件的釐清。」(原刊於《獨家報導》週刊942期《正氣歌》專欄)
  • 與媒體對抗》網站出現一些文章,質疑胡婉玲維持節目現場秩序的能力。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参考資料

  1. ^ 錢震宇. 爭取立委提名? 林正杰回國民黨. 聯合報. 2011年4月4日. 
  2. ^ 陳慧真. 林正杰毆打金恆煒案 北院判林正杰拘役五十天. 中央社. 2006年12月14日. 
  3. ^ 張欽、張麗娜. 林正杰毆金恆煒 賠百萬. 蘋果日報 (台灣).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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