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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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威良

梅威良英语William Scott Ament,1851年9月14日-1909年1月6日),字子明,19世纪美国公理会来华传教士。

生平[编辑]

梅威良出生于美国密歇根州奥沃索,父亲为荷兰移民。曾就读于欧柏林大学,期间加入教会。毕业后赴纽约协和神学院学习神学,后转学至安多弗神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继续学习。1877年神学院毕业后,他于同年9月被封立为牧师,并派往中国传教。

在中国期间,他先后在保定北京等地传教。1885年与1897年他曾两度回美国休假。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他曾前往通州等地协助美国教士及家属撤往使馆区[1],从而受到称赞。[2]但另一方面,他因此后对中国人的抢劫、敲诈等行为而受到争议,美国知名作家马克·吐温就曾在《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上对其进行遣责。马克·吐温撰文揭露,仅在河北任丘县一处,梅子明以‘用人头抵人头’为口号就杀害了中国无辜农民680人[3]

1901年2月,他因与天主教传教士间的矛盾被法国军队逮捕,后被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伯爵解除职务。此后回到美国,不过在次年又来到中国,作为公理会华北教区会督发展教会势力。1908年在北戴河度假时生病,返美后于1909年1月在旧金山逝世。[4]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 《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辞典》.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 
  2. ^ "The Rev. Dr. William S. Ament", The New York Times (8 January 1909).[1]
  3. ^ 中国义和团运动研究会:《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四川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88页
  4. ^ 顾长声. 《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来华新教传教士评传》. 上海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