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邨
| 模範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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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範邨民康/民寧/民祥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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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機構 | 香港房屋委員會 |
| 所屬地區 | 東區 |
| 屋邨類別 | 租住屋邨 |
| 入伙年份 | 1954 |
| 樓宇座數 | 7 |
| 單位數目 | 667 |
| 單位面積 | 13.8 - 62.4 m² |
| 住戶數目 | 600 |
| 認可人口 | 2500 |
模範邨(Model Housing Estate),又稱模範村,位於香港東區七姊妹,模範邨是一個超過50年歷史的廉租屋邨,原先是香港四個資助房屋機構之一—香港模範屋宇會興建的廉租屋邨,於1951至1953年間落成,當時全是大約5﹣6層高的長型大樓,A,B,C,D,E五座也有一單位面向英皇道,每座約30個單位;F座單獨在靠山邊的位置,共有60個單位。它位於香港島七姊妹,香港殯儀館及渣華道與英皇道交界的南面,港鐵鰂魚涌站C 出口,模範里的東邊。
目录 |
歷史 [编辑]
位於北角英皇道770號的模範邨(Model Housing Estate)是經由1950年4月成立,並由香港政府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資助的志願機構香港模範屋宇委員會(Hong Kong Model Housing Society)興建及管理。 該會的性質和香港房屋協會相似,是一個發展廉租屋給予工人階級的志願機構,興建一些水準較高而租金較低廉的單位。 模範邨土地由政府以$1250,000港元撥交。在1951至1956年間,該會先後建成了模範邨低座A至F座。當年模範邨建成時,總計有七座,(現存的僅有低座A、B、D、E及F座)。建築費約$3000,000港元,由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低息借出。
1950年香港模範屋宇委員會董事會主席為Mr.J.H.Ruttonjee,C.B.E.,副主席為Dr.The Hon.S.N.Chau,B.E.C.(周錫年),香港政府代理人為The Hon.R.R.Todd and Mr.W.W.C.Shewan,A.R.B.I.A.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代理人為 A.S.Adamson. and Mr.J.R.Jones,M.C.。
模範邨設計 [编辑]
模範邨單位內有起居室及梗房間隔和獨立的廚房,廁所連同淋浴設施和私用露台。模範邨內設有籃球場,花園,遊樂場等設施。設計該邨的建築師為 Messrs. Chau and Lee.
模範邨重建計劃 [编辑]
模範邨重建計劃是於1967年由周耀年建築師擬定,香港政府於1969年9月批准了第一期工程,並於1970年正式動工興建,同年香港模範屋宇委員會更公開接受市民申請新廈單位。
大廈設計 [编辑]
重建計劃共分四期進行,全部落成後共有6座住宅大廈,分別稱為1A,1B,2,3,4A及4B座,1A,1B及4A,4B座設計成T字型,並設有大廈服務設施,如升降機,樓梯,電錶房,垃圾房及空廊等,而2及3座則是長條型沿英皇道微彎的設計,饒具特色,各座大廈設計得連成一體,6座大廈共設有住宅單位716間,商鋪20間,2個有蓋遊樂場及l所幼稚園.現時只有1A,1B座及第2座按計劃落成,餘下一半3,4A,4B座則至今尚未動工興建。
第一期 [编辑]
第 一 期 工 程 主 要 為 在 中 央 草 坪 位 置 建 造 20 層 高 之 1A 座 及 21 層 高 之 1B 座 . 1A 座 即 現 今 C1 座 的 01 至 06 室 , 每 層 提 供 6P 單 位 4 間 及 9P 單 位 2 間 , 每 層 共 有 6 個 單 位 , 全 幢 大 廈 能 提 供 6P 單 位 76 間 及 9P 單 位 38 間 , 共 114 個 住 宅 單 位 , 能 容 納 798 人 居 住 , 地 下 設 有 4 間 商 鋪 及 屋 邨 辦 事 處 . 1B 座 即 現 今 C1 座 的 07 至 10 室 , 每 層 提 供 9P 單 位 4 間 , 共 提 供 80 個 9P 單 位 , 能 容 納 720 人 居 住 , 而 第 一 期 單 位 總 數 為 194 間 , 而 其 中 110 個 用 以 安 置 A 及 B 座 住 戶 , 餘 下 84 個 則 編 配 給 其 他 申 請 人 , 地 下 設 有 蓋 遊 樂 場 及 公 廁 , 工 程 於 1973 年 完 成 . 1992年 房 署 在 C1 座 在 05 及 10 室 旁 大 堂 及 空 廊 , 加 建 了 05A 及 10A 室 。
第二期 [编辑]
第 二 期 工 程 原 先 擬 定 拆 卸 現 有 A 及 B 座 共 110 個 單 位 , 但 是 最 後 只 拆 卸 現 有 A 及 B 座 1,2,3,9 及 10 室 共 55 個 單 位 , 以 便 建 造 20 層 高 之 第 2 座 , 即 今 日 的 C2 座 11 至 20 室 , 原 先 計 劃 是 5 間 9P 單 位 ,3 間 6P 單 位 , 後 期 修 改 為 11,12 及 16 室 3 間 為 9P 單 位 , 13-15 及 17-20 室 7 間 則 為 6P 單 位 , 能 提 供 190 個 單 位 , 能 容 納 1311 人 居 住 . 而 第 二 期 單 位 原 先 擬 定 把 其 中 110 間 用 作 安 置 D 及 E 座 住 戶 , 餘 下 80 間 則 編 配 給 其 他 申 請 人 . 但 第 二 期 工 程 在 1979 年 建 成 後 , 負 責 編 配 單 位 的 經 理 無 故 失 踪, 於 同 年 11 月 房 屋 署 遂 正 式 接 管 模 範 邨 , 並 繼 續 辦 理 新 廈 入 伙 手 續 , 而 C2 座 地 下 設 有 連 居 住 單 位 的 商 鋪 8 間 .
第三期 [编辑]
第 三 期 工 程 原 先 擬 定 拆 卸 現 有 D 及 E 座 共 110 個 單 位 , 以 便 建 造 20 層 高 之 第 3 座 , 原 先 計 劃 是 6 間 9P 單 位 ,3 間 6P 單 位 , 全 幢 大 廈 能 提 供 6P 單 位 76 間 及 9P 單 位 95 間 , 能 提 供 171 個 單 位 , 而 其 中 80 個 用 以 安 置 F 座 住 戶 , 餘 下 91 個 則 編 配 給 其 他 申 請 人 , 能 容 納 1311 人 居 住 . 而 第 三 期 工 程 地 下 設 有 連 居 住 單 位 的 商 鋪 8 間 .
第四期 [编辑]
第 四 期 工 程 原 先 擬 定 拆 卸 現 有 F 座 共 80 個 單 位 , 以 便 建 造 21 層 高 之 4A 座 及 4B 座 , 4A 座 每 層 提 供 4 間 9P 單 位 ,1 間 6P 單 位 , 每 層 共 有 5 個 單 位 , 全 幢 大 廈 能 提 供 6P 單 位 20 間 及 9P 單 位 80 間 , 共 100 個 住 宅 單 位 , 能 容 納 840 人 居 住 , 地 下 設 有 有 蓋 遊 樂 場 . 4B 座 每 層 提 供 3 間 9P 單 位 ,1 間 6P 單 位 , 共 80 個 住 宅 單 位 能 容 納 660 人 居 住 , 而 第 4 期 單 位 總 數 為 180 間 , 地 下 設 有 l 所 幼 稚 園 .
模 範 邨 重 建 計 劃 參 考 資 料 [编辑]
1. 地 盤 面 積 :105,775 平 方 呎 (2.42 公 頃 )
2. 地 盤 覆 蓋 率 :30.22% (31,960.255 平 方 呎 )
3. 地 積 比 率 :6.14( 總 樓 面 面 積 =649,661.14 平 方 呎 )
4. 車 位 :90 個 (1 車 位 :8 住 宅 單 位 )
5. 人 口 密 度 : 每 公 頃 2354 人 , 共 5697 人
模 範 邨 重 建 前 住 宅 單 位 數 據 [编辑]
A 座 ---60 戶
B 座 ---50 戶
D 座 ---50 戶
E 座 ---60 戶
F 座 ---80 戶
共 300 戶
模範邨佔用了一部份七姊妹道,成為屋邨內的私家路。 模範邨有多個對外住客出入口,無大閘不設防。只有在東邊的模範里出入口,設有外判停車場管理閘及泊車收費處。
在約1973年時,C座被拆除,同時A座和B座面向英皇道的部份單位也被拆除,重建為現在20層樓高,程“T”型的C座(另外有一個劃分方法,當年C座原址上面重建的被稱為C1座,而在A座和B座拆除後的土地上的被稱為C2座,不過兩座其實是同一建築物。)。可是當1979年C座(民康樓)落成時(其實只建成了一半),負責分配單位的一位經理無故失蹤,以致無法分配單位;之後於同年11月由香港政府接管,成為公營物業。
本來重建後的C座只得384個單位,後來在約1992年,房委會在每層兩個本來預留作電梯大堂的位置改裝為住屋單位,扣除給屋邨互助委員會的一個之後,一共加了38個單位。
據房署職員表示,惟因香港模範屋宇委員會去向未明,但是模範村土地及大廈業權一直由該會持有,而土地年期未到,加上房屋署只屬管業代理人的角色,無權把大廈收回重建,故第三及四期重建工程至今一直擱置。
樓宇 [编辑]
| 樓宇名稱 | 樓宇類型 | 落成年份 |
|---|---|---|
| 民順樓(A座) | 舊長型 | 1951 |
| 民景樓(B座) | ||
| 民康樓(C1及C2座) | C1座 1973,C2座 1979 | |
| 民寧樓(D座) | 1953 | |
| 民祥樓(E座) | ||
| 民樂樓(F座) |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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