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次茅斯和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樸茨茅斯和約)
樸茨茅斯條約(Treaty of Portsmouth,日语:ポーツマス条約)是由日本和俄国在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调停下,於1905年9月5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朴茨茅斯海军基地签署的和约,结束了日俄战争。
目录 |
[编辑] 背景
[编辑] 内容
俄國全權代表維特伯爵(Серге́й Ю́льевич Ви́тте)和日本全權代表外務大臣小村壽太郎開始議和談判,經過十次會議,在美國等國的撮合下,雙方於1905年9月5日,在《樸資茅斯條約》上簽字。
條約正文十五條,附約二條,主要內容是:
- 俄國承認日本對朝鮮「政治軍事經濟上均享有卓絕的利益,如指導、保護、監理」的權利。凡是日本認為必要的措置,俄國「不得阻礙干涉」。
- 「俄國政府以中國政府之允」,將俄國從中國攫取的旅大租借地及其附屬的一切權益均轉讓給日本。
- 俄國政府將從長春至旅順段的中東鐵路支線及其所屬的一切權利、財產,包括煤礦,均移讓給日本。
- 日、俄兩國可在各自霸占的鐵路沿線駐軍。
- 俄國宣布取消在東北的一切有違機會均等主義的權益。
- 俄國將北緯五十度以南的庫頁島及其附近一切島嶼並該處一切公共營造物及財產之主權,永遠讓與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