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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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承(1893年—1986年7月11日),女,原名刘桃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名为欧阳陶承,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烈士欧阳立安的母亲,著有《我的一家》(1956年)一书,该书曾被改编为电影《革命家庭》(1960年)。

生平[编辑]

光绪十九年(1893年)农历三月出生于长沙县新康都之靖港。幼孤家贫,由舅父寄养邻居(干娘)家。13岁湖南湘绣馆习湘绣,1911年18岁时因冲喜嫁给病中的欧阳梅生,住长沙三兴街。1914年生长子欧阳立安(1914-1931)。以后又生次子应坚、女儿本纹,幼子稚鹤(1924-1940)。

1926年丈夫欧阳梅生参加中国共产党,任湖南省总工会秘书长。1927年“马日事变”后,全家转移武汉,与张浩龙大道组成中共汉阳县委,陶承负责掩护工作。1928年2月,梅生病逝,陶承带子女去沪,因接头地点被破坏,儿子立安女儿应坚进工厂做童工养家。不久立安通过工会找到党组织。从1929年6月起,陶承先后在上海工联、共青团中央秘书处和中央国际事物团以“住家”妇女身份掩护革命,并改名陶承。1931年2月7日,长子立安在上海龙华被杀害。11月被调至中共中央国际事务团去掩护机关,该机关设在公共租界麦特赫司脱路(今泰兴路)张家花园一幢三层洋房内,陶承的对外身份是商务印书馆林股东的太太。1932年初,因交通员被捕叛变,机关遭破坏,陶承与党失去联系。

抗日战争爆发,母子三人随难民群辗转抵汉口,找到八路军汉口办事处,将儿女稚鹤送到延安,陶承只身奔赴重庆,在重庆八路军办事处从事机要工作,后调第五保育院。1943年夏,去延安,获知儿子稚鹤已与1940年牺牲。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建国后,先后在政务院内务部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机关工作。1956年写成《我的一家》一书(何家栋、赵洁执笔,工人出版社出版),深受青年喜爱,发行600多万册。后改编为电影《革命家庭》。1968年3月“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关入狱,1973年7月出狱,1975年9月经邓颖超周恩来过问,被恢复党籍。1986年7月11日,在长沙病逝。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