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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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旗帜 | |
| 格言: in varietate concordia (拉丁语:「异中求同」,又译:「由多元中求统一」) [1]) | |
| 官方语言 | 保加利亚语、捷克语、丹麦语、德语、爱沙尼亚语、希腊语、英语、西班牙语、法语、爱尔兰语、意大利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匈牙利语、马耳他语、荷兰语、波兰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芬兰语、瑞典语、斯洛伐克语、以及斯洛文尼亚语 |
| 首都 | 布鲁塞尔为多数主要机关驻地 |
| 欧洲理事会轮任主席国 | Frank-Walter Steinmeier |
| 欧洲委员会主席 | 巴洛佐 |
| 欧洲议会议长 | Hans-Gert Pöttering |
| 面积 - 总面积 - 水域面积百分比 |
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7位 4 325 675 km² xx% / Negligible |
| 人口 - 总人口(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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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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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生产总值 - 总数(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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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1位 |
|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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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
| 货币 | 欧元² |
| 时区 | UTC 0 to +2³ |
| 盟歌 | 歡樂頌(音樂) |
| 国际域名缩写 | .EU.INT, .EU |
| 长途电话代码 | 成员国分布在3字头和4字头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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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另参见欧洲联盟在其各个官方语言中的名称: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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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聯盟 |
本文章是關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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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簡稱歐盟,欧盟的正式官方语言有23种,参见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是根据1992年签署的《欧洲联盟条约》(也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建立的国际组织,現拥有27個会员国。欧盟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國際組織,在貿易、農業、金融等方面趨近於一個統一的聯邦國家,而在內政、國防、外交等其他方面則類似一个獨立國家所組成的同盟。有法律学者认为不应把欧盟看做国际组织,應看成独特的实体(sui generis entity)。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欧盟已经漸漸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時,歐共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1年至2007年期間進行了六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7個。
根據《歐洲聯盟條約》,歐盟共由三大支柱組成:
另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欧洲理事會、歐洲委員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歐元是歐盟的官方貨幣,目前已經由27個成員國中的13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13個歐盟成員國和2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有关欧盟的主要议题是欧盟的扩大、制定欧盟宪法、及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欧元区的事宜。
起初推动欧盟建立的動機,是二战后损失惨重的欧洲對重建的渴望,以及欧洲是否會再度陷入战争泥潭的擔憂。
目录 |
[编辑] 歷史
歐洲統一的思想,在20世紀以前就已經出現。中世紀時期的法蘭克帝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等都將歐洲許多地區統一在其疆域之內。1453年,拜占庭帝國首都君士坦丁堡被奧斯曼帝國攻破後,波希米亞國王Podebrady之喬治就於1646年建議,歐洲基督教國家應該組成聯盟,對抗奧斯曼帝國的擴張。
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爆發,當時就有歐洲人設想歐洲仿效美利堅合眾國,建立歐洲合眾國,支持此提議者包括拉法耶特侯爵、泰狄士‧高斯士高等。19世紀初,拿破侖曾在大陸封鎖期間在歐洲大陸實行關稅同盟。
最初於1948年由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組成的關稅聯盟,主要是免除關稅,開放原料、商品的自由貿易。
到1951年,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義大利、西德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合作推動煤與鋼鐵的生產銷售。1957年,六國在羅馬簽署《羅馬條約》。1958年,正式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旨在創造共同市場,取消會員國間的關稅,促進會員國間勞力、商品、資金、服務的自由流通。
1972年後,愛爾蘭、英國、丹麥、希臘、葡萄牙及西班牙先後加入歐洲共同體。
1987年7月1日,歐洲單一法案生效。1990年6月,簽訂申根條約,消除過境關卡限制,使會員國間無國界,於1993年1月1日生效。
1992年1月,簽訂《馬斯垂克條約》,設立理事會、委員會、議會,逐步由區域性經濟共同開發轉型為區域政經整合的發展。 並將歐洲經濟共同體更名為歐洲共同體.
1993年11月1日,《馬斯垂克條約》生效,歐洲三大共同體納入歐洲聯盟,並另共同發展外交及安全政策,加強司法及內政事務上的合作。
1993年1月1日,會員國增加瑞典、芬蘭和奧地利,並於1999年推出共同貨幣「歐元」。2002年1月1日,正式啟用。
2004年,第五次擴張第一階段,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塞普勒斯加入歐盟。
2007年,第五次擴張第二階段,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加入歐盟。
[编辑] 地位
歐盟是目前最強大的地區性國際組織。成員國已將部分國家主權交給組織(如貨幣、金融政策、內部市場、外貿),令歐盟越來越像聯邦制國家。然而歐盟還不是真正的國家,成員國依然是歐盟條約的最終裁決人,歐盟本身也無權行使各成員國的主權。
[编辑] 成員國
目前,歐盟有27個成員國。1950年的六個創建國為:
21個成員國在后來一系列的擴大浪潮中加入:
除了以上27國以外,
摩納哥、
安道爾等歐洲小國也與歐盟簽訂了特殊協議。
歐盟一部分成員國的海外領地,如
格陵蘭等,不是歐盟的一部分。
挪威曾于1972年和1994年兩次在國內進行加入歐盟的全民投票,均未被通過,因此至今沒有加入歐盟。但挪威的“欧洲经济区协定”(EEA)使挪威与享受与欧盟成员国企业和国民的同等待遇。[1]
[编辑] 条约
[编辑] 扩大
欧盟的总面积是4 325 675平方千米。如果欧盟列为国家的话,则是世界上第七大国家。到2006年为止,欧盟共有人口大约4.96亿。
欧盟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2006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3万亿美元,超过美国(13.0万亿美元),预計接下来的几个十年内,将随着更多国家加入而有较快增长——虽然新加入的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都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并将使得欧盟在短期内平均总数有一定的下降。
截止2006年,欧盟公民人口为4.96亿,按一国算位居世界第三位(在中国和印度之后)。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公民都是欧盟的公民。
[编辑] 2004年擴大
2002年10月9日,欧洲委员会的《战略报告》(Strategic Report)建议把十个候选国于2004年纳入欧盟中,她们包括: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在这些国家与欧盟成员国进行谈判后,她们应邀加入欧盟的声明于2002年12月13日在哥本哈根发表,连同2003年4月9日欧洲议会的赞同票。
[编辑] 2007年擴大
[编辑] 进一步扩大
土耳其从1963年开始,就成为欧盟的准会员国,她也将被正式认为欧盟扩大的候选国。但是由於土耳其的人權紀錄和軍隊与政治的影響,她现在还没有被批准加入欧盟。但是欧盟鼓励其继续进行改革。
[编辑] 主要政策议题
- 欧盟宪法和新的决策机制
- 成员国间的自由贸易
- 一致的对外关税,以及一致的对外贸易地位
- 移除成员国家的边界控制(除了英国、爱尔兰和新加盟十国)参见《申根公约》
- 欧盟成员国任何国家的公民都可以自由在欧盟成员国内居住和工作,如果他们可以自给自足的话
- 允许欧盟任何国家的公民在当地政府和欧洲议会的选举中投票
- 成员国间资金自由流动
歐元标志 - 协调政府法规公司法律和商标注册
- 单一货币:欧元(除了英国、瑞典、丹麦和新加盟十国)
- 欧盟内部大范围的环境政策合作
- 共同的农业和牧业政策
- 在预防犯罪行为方面进行协作,包括分享情报,协调犯罪行为的定义
- 一个共同的对外政策是欧盟努力的目标,但是仍然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欧盟在2003年对伊战争上的分歧表明了欧盟離这个目标还有多远的路程
- 一个共同的安全策略,包括建立一支60,000人的快速反应部队作为维和目的,一支欧盟军队和一个欧盟卫星中心(获取情报目的)
- 对收容和外来移民制定一致的政策
- 共同的附加税、消费税等等
- 援助不发达地区的基金
- 建立援助候选国和其他东欧发展中国家的资金
- 研究基金
所有这些目标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协调,而欧洲法律现在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所有的成员国都被要求在一个共同的欧洲法律框架内立法。
[编辑] 结构
欧盟法律包括了许多(重复的)法律结构,它是通过各种国际条约的签订所建立起来的。近些年来,欧盟不断致力将欧盟法律简化,并开始起草欧洲宪法。
[编辑] 欧共体在欧盟中的角色
“欧洲各大共同体”是欧盟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最重要的支柱。(其他两个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刑事领域警务和司法合作)。欧共体是唯一一个以跨国运作为主的机构,是欧盟的主体,各欧盟组织(见下)都是欧共体的组成部分。
[编辑] 欧盟(及歐洲各大共同體)机构
| 欧盟的历史、结构、条约 | |||||||||
|---|---|---|---|---|---|---|---|---|---|
| 1948 布魯塞爾條約 |
1952 巴黎條約 |
1958 羅馬條約 |
1967 布魯賽爾條約 |
1987 SEA |
1993 馬斯垂克條約 |
1999 阿姆斯特丹條約 |
2003 尼斯條約 |
2009? 里斯本條約 |
|
|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EURATOM) | |||||||||
| 歐洲煤鋼共同體 (ECSC) | 歐洲聯盟 (EU) | ||||||||
| 歐洲經濟共同體 (EEC) | → 歐 盟 三 支 柱 → |
歐洲共同體 (EC) | |||||||
| ↑歐洲共同體↑ | 司法與內政合作 (JHA) | ||||||||
| 刑事方面的警察和司法合作 (PJCC) | |||||||||
| 歐洲政治合作 (EPC) |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 (CFSP) | ||||||||
| 西歐同盟 (WEU) | |||||||||
[编辑] 外部連結
- 新华社对欧盟的介绍
- 欧盟官方网站 (歐盟所有官方語言)
- 欧洲委员会驻中华人民共和國代表团 (中文)(英文)
- 歐洲經貿辦事處 (中文)
- 欧盟对中华人民共和國政策 (英文)
- 欧洲法导读(包含很多关于欧盟的介绍信息)
| 欧洲联盟成員國家 | ||
|---|---|---|
| 奥地利 - 比利时 - 保加利亚 - 塞浦路斯 - 捷克 - 丹麦 - 爱沙尼亚 - 芬兰 - 法国 - 德国 - 希腊 - 匈牙利 - 意大利 - 爱尔兰 拉脱维亚 - 立陶宛 - 卢森堡 - 马耳他 - 荷兰 - 波兰 - 葡萄牙 - 羅馬尼亞 - 斯洛伐克 - 斯洛文尼亚 - 西班牙 - 瑞典 - 英国 |
||
| 获得承认的候选国 | 克罗地亚 - 馬其頓共和國 - 土耳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