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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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是指在特定時代及範圍內使用的符合標準或規範的文字,字形(结构和笔画)符合规范的字體。此概念多用於指標準汉字,中國有成語「字正腔圓」。至今,標準漢字至少存在着中國大陸臺灣兩地所頒佈的不同標準。由于现在汉字演变的历史,正體字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有不同含义。在語言政策的爭議上,臺灣採用的「正體字」這一詞除了含「標準」之義,還意味着正統的漢字。臺灣政府至少從2004年起, 便通過推行各種宣傳與奬勵,以推動「正體字」之稱謂,而不用「繁體字」[1]

目录

[编辑] 歷史

就「正體」一詞的由來,最早可見於宣和書譜》。今人稱之「正體漢字」,原叫「正書」,即「楷書」或「真書」[2]。「正」字從「止」從「一」[3]。因此「正」字有建中立極,不偏不倚,止於最好的地步。所以「正書」即楷書,即「正體字」。此為人將中國一脈相傳的字,稱為「正體字」之歷史淵源。

[编辑] 與異體字相對

在「正體字」與「異體字」相對的時候,「正體字」指遵從某種選字規範和標準,確立了官方地位的字。而「異體字」或嚴格來說應稱作「被淘汰的俗體字」,則表示那些被淘汰的字形,它們與所選用的「正體字」一樣意義,但字形不同。

台灣香港的標準字體研定時,就已經同時訂定了可接納和不可接納的異體字。在中國大陸,正異體字的標準則可見《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编辑] 現代規範

[编辑] 臺灣

主条目:繁體中文

中華民國教育部选定的一套规范汉字与標準字體,稱現在使用之繁體字为“正體字”。

正體字的標準為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罕用字體表。其標準寫法和中國大陸、香港的繁体字寫法有些地方不同,如「」、「」,中國大陸作「」、「」等字。

[编辑] 與簡化字、俗字相對

在臺灣,教育部明令使用的一套有明確準則的正體中文文字,製定有明確的書寫規範以及選字原則,分列為《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和《罕用字體表》。在香港亦有類似的準則,以《常用字字形表》為標準,選字的準則和結果與臺灣的相近。在這意義上,「正體字」指符合這些準則下,所選定的標準字形的漢字。而俗字簡化字等則為非正體字

[编辑] 中國大陸

主条目:簡體中文

[编辑] 與非規範漢字相對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佈了《簡化字總表》及《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並設有「語言文字法」,確定了簡化字和在法律上的地位,並發佈了其中所收的正體字為規範字,相對應的繁體字、異體字為不規範字。

[编辑] 觀點

主条目:漢字簡化爭論

一些人認為,正體(正楷)也可以指祖先傳下的傳統文字,此時在中文則指具有數千年歷史的傳統字體以區別於大陸的簡體字

不論是秦朝李斯改各國文字為小篆,還是後人創設新字,漢字字形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所以,用正體字之名來代替繁體字也同時被某些人視為流於偏頗的說法。當然,字體的簡化是由於可加速書寫的完成。而此類問題在電腦問世,且有完善的華文輸入系統發明後,以倚天中文系統為例,解決了傳統字體書寫較慢的問題,更保留了正體字於形容人、事、物等方面的精緻性。此外,自小篆確立後,大多漢字除字型變化外,本身結構變化極少。很多漢字甚至從甲骨文、金文開始即沒有太大變化。

馬英九2004年10月在台灣微軟公司內演講時,演講主題是『也是「正名運動」—為「繁體字」正名為「正體字」請命』[4]。在此之前,都習慣以「繁體字」或「繁體中文」稱呼之。馬英九認為,臺灣的標準文字是從老祖宗創設漢字以來,即保持原貌,因此不應稱為「繁體字」。而「繁體字」這稱謂,是195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推動漢字簡化方案後才出現,這對中國人使用好幾千年的正統漢字,即所謂的「繁體字」來說不公允,因此應稱為「正體字」。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1. ^ [1]
  2. ^ 《宋.宣和書譜》謂:「在漢建初有王次仲者,始以隸字書作楷法,所謂楷法者,今之正書也。人既便之,世遂行焉。於是西漢之末,隸書石刻間雜為正書,降及三國鍾繇者,乃有《賀克捷表》備盡法度,為正書之祖。晉王羲之作《樂毅篇》《黃庭經》一出於世,遂為今昔不貲之寶。」
  3. ^ 「一」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一,惟初太極,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止」者「足」也,引申有達到,止於至善之意。
  4. ^ 正體字 是臺灣的寶貴資產,「繁體字」應正名為「正體字 」(2004年10月13日).於2008年11月27日查閱.(由於此網頁使用BIG5編碼,所以簡體字都變成「?」字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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