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歌剧起源于意大利,在巴洛克时代的1710年代至1770年代风行除法国之外的全欧洲,不过后来逐渐被轻歌剧所取代。
正歌剧一般为 A-B-A 结构,第一部分为显示主题,第二部分为互补部分,第三部分再现原主题,一般一厂正歌剧不会超过30乐章。前三乐章为序曲,速度为快-慢-快,然后为叙事部分,包括角色的对话和抒情,一般要进行三场,最后在合唱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