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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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槍(Infantry Firearm),或稱來福槍,被用來表示步兵使用的長管槍械。
現代步槍指有膛線单兵肩射,主要用于发射枪弹,攻擊特定目标,有效射程为500米前後(依種類和性能分別會有所不同),可用刺刀格斗,有的还可以发射枪榴弹,具有点面杀伤能力和反装甲的能力。
而歷代的步槍有:
- 火槍(Musket):十八世紀時歐洲士兵的標準武裝。
- 來福火槍(Rifled musket):十九世紀時的主流步槍。
- 來福槍(Rifle):至十八世紀出現了後填裝式槍和十九世紀出現了定裝彈藥後,有膛線的槍械才成為主流,並且有槍托和長槍管的來福槍,通常為步兵使用,意譯為線膛槍。
現代分類 [编辑]
- 步枪按照填彈自動化與否可以分單發步槍(無彈匣,打一次要裝彈一次)、手动步枪(非自動步槍,手動上膛)、半自动步枪(自動上膛,一次一發)和自动步枪(扣住扳機可連發)。
- 按照用途可以分为民用、軍用與警用。
- 以功能分類又可分為突击步枪、卡宾枪和狙击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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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藥 [编辑]
雖然有少部分步槍可以使用手槍的子彈,但一般現代步槍是使用專用的步槍子彈。特徵是整個彈形較大,但口徑一般較小,有較長和大的呈瓶狀的彈殼,發射大顆粗的火藥以延長燃燒的時間,可以在較長的槍管中完全燃燒而後座力減輕。典型的步槍子彈的威力較手槍子彈大得多的,一般槍口動能在千焦耳以上,初速在每秒六百至一千米級,可以在數百米外殺死或重傷,像人類等大型動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