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結合(英文:civil union),是指由法律,即民事法,所確立並保護的等同或類似婚姻的兩人結合關係,因此稱為「民事結合」。Civil union亦有譯作公民結合,但「civil」跟「公民」(citizen)意義並不相同。在政教分離的國家,傳統婚姻在單純法律意義上就是民事結合,但在某些文化中,傳統婚姻除民法的地位外,可能還兼具宗教上的意義。民事結合做為新造的民法術語,主要用於为同性恋伴侣提供与异性恋伴侣相同的权利(请参看同性婚姻)。它也可以用来表示不希望进入法定婚姻,而更希望处于一种类似于普通法婚姻(common-law marriage)的结合的异性恋者结合。
世界上存在有很多不同类型的民事結合。有的完全与婚姻相同,除了它的名字外;有的则用于很多与已婚夫妻相同的权利;有的只是简单的注册。
各國法律認可同性戀現狀
同性戀合法
承認並登記同性婚姻關係
承認外國或外州的同性婚姻關係但在本國不登記
承認其他形式的同性伴侶關係
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同性戀非法
轻度惩罚
重度刑罚
終身監禁
死刑
沒有資料
歐洲同性結合關係現狀
承認同性婚姻
承認其他形式的同性結合
承認普通法婚姻
法案考慮中
不承認或現狀未知
禁止同性婚姻
美國同性結合關係現狀
同性婚姻
等同或類似婚姻的民事結合
有部份婚姻權利的民事結合
承認外國或外州的同性婚姻
對同性婚姻或結合無特別禁止或承認
法律禁止同性婚姻
憲法禁止同性婚姻
憲法禁止同性婚姻及其他形式的同性結合
批准了民事結合的地方包括美国的佛蒙特州(2000年)、法国(1999年)、丹麦(1989年)、瑞典(1994年)、冰岛(1996年)、德国(2001年)、瑞士(2002年)和紐西蘭(2005年)。
2001年,除了1998年给以同性恋和异性恋伴侣的“registered partnership”法(“登記伴侣关系”法)以外,荷兰还给以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相同的地位。比利时于2003年,同年夏天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和英属哥伦比亚省也通过了类似的法案。一个草拟的法案试图把这个权利扩大到全加拿大。
更多的地区,市政当局和县通过了注册的同性恋结合;更多的资讯,请参看家庭伴侣关系。
外部鏈接 [编辑]